关于2020开展“讲好中国故事”创意传播大赛四川分站赛传播推广工作的比选公告
2020-10-30 18:51:00 来源:四川文明网
四川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
关于2020开展“讲好中国故事”创意传播大赛
四川分站赛传播推广工作的比选公告
一、项目名称
2020“讲好中国故事”创意传播大赛四川分站赛传播推广
二、比选时间
2020年11月6日上午10:00
三、比选地点
成都市青羊区商业街16号12楼会议室
四、预算限额
人民币19万元
五、比选申请人报名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持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具有承办该项活动的资质。
(二)具有承办类似项目的经验。
六、报名方法
请于2020年11月5日15:00前将报名回执(加盖公章)发送至电子邮箱188850669@qq.com,同时于11月6日上午9:30将五份纸质比选文件(密封,材料需加盖公章)提交至比选会现场。联系人:宁光霞,联系电话:(028)63090501。
七、购买服务需求
1.组织2020“讲好中国故事”创意传播大赛四川分站赛有关赛区启动仪式。
2.组织省内的各级政府、部门、高校等积极参与2020讲好“中国故事”的短视频大赛。
3.提供优质传播平台,对分站赛的精品故事进行展演和传播。
4.组织权威专家评审参赛作品,积极向大赛组委会推荐优秀作品,争取四川作品获得更多国际传播机会平台。
5.组织颁奖活动。
八、比选申请人提供材料
(一)报价部分。本项目实行定额报价,为190,000元,比选申请人填写“报价明细表”。本次报价要求:比选申请人的报价是比选申请人响应比选项目要求的全部工作内容的价格体现,包括比选申请人完成本项目所需的一切费用;比选申请人每种项目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任何有选择或可调整的报价将不予接受,并按无效申请处理。
(二)商务部分。比选申请人提供有关证明材料及优惠承诺。包括以下内容:
1.公司简介。
2.独立法人资格证明材料:包括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等有关经营许可证;
3.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比选申请人类似项目业绩一览表;
7.比选申请人本项目管理、技术、服务人员情况表;
8.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9.本项目执行方案(包含但不限于工作计划、视频参数、制作周期、人员安排等)。
九、比选程序
1.主持人向评审小组介绍比选项目要求和基本情况,评分原则和标准。
2.比选申请人现场开封比选文件。
3.评审小组现场审查比选申请人递交的比选文件,对不符合比选公告要求的由主持人当场宣布为无效文件。
4.比选申请人对比选内容进行5—8分钟限时陈述,陈述顺序由抽签确定。
5.评审成员根据比选申请人陈述、比选方案进行独立打分,汇总得分为比选申请人的实际得分,实际得分最高的比选申请人确定为中选人。
6.评审主持人当场宣布比选结果,评审小组全体成员参加。
四川省政府新闻办
2020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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