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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2年优秀童谣征集评选和历年优秀童谣传唱展演活动的通知

2022-08-04 09:29:00 来源:四川文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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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精神文明建设办公室 四川省教育厅

共青团四川省委 四川省妇女联合会

四川省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四川省作家协会

关于开展2022年优秀童谣征集评选

和历年优秀童谣传唱展演活动的通知

各市(州)文明办、教育行政部门、团委、妇联、文联、作协: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系列重要论述精神,丰富广大少年儿童精神文化生活,按照省文明委工作安排,省文明办、教育厅、团省委、省妇联、省文联、省作协将开展2022年优秀童谣征集评选和历年优秀童谣传唱展演活动,通过创童谣、学童谣、唱童谣、演童谣等方式,呼应新时代,弘扬主旋律,营造喜迎党的二十大浓厚社会氛围。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喜迎二十大 童心永向党

  二、活动对象

  中小学生、家长、教师及童谣创作爱好者

  三、活动安排

  (一)童谣征集

  1.文字作品。分小学组、中学组、成人组进行,每个市(州)在广泛征集的基础上精选20首作品报送。

  2.传唱作品。通过歌曲、快板、戏曲、说唱、歌伴舞等丰富多样的形式对童谣作品进行二次演绎创作,每个市(州)报送5首传唱作品。

  (二)作品要求

  1.文字作品。篇幅简短、语言活泼,音韵明快、朗朗上口,健康向上、通俗易懂,富有童心童趣、体现时代气息。童谣须为原创作品,原则上为新近创作,作者对作品享有完整版权。在往届全国、全省童谣征集推广活动中已推广的作品不再征集。

  2.传唱作品须以舞台节目形式表演并录制成视频文件,突出作品的表演性、画面感和传播力。画质清晰,音画同步,需配字幕与背景音乐,不得出现水印、角标和标识。视频格式为mp4、avi、mov、wmv、mpg等,视频时长2至5分钟。

  3.传唱作品原则上优先选用历届全省优秀童谣征集评选活动获奖作品进行创作,若市级评选出的优秀童谣传唱作品节目完成度较高且表现形式突出亦可报送。选用童谣作品创作要确保作品的原创性,不得使用经典老童谣,不得未经作者同意擅自改编,不得侵犯作者版权。

  (三)评选推广

  1.作品评选。省文明办、教育厅、团省委、省妇联、省文联、省作协将组织专家进行评审,并结合网友点赞数,分别从小学组、中学组、成人组中评选出文字作品一等奖 、二等奖、三等奖及一批优秀传唱作品和优秀指导老师。同时,将从优秀传唱作品中遴选10个精品节目参加2022年全省优秀童谣文艺展演活动,并对组织参与活动积极、投稿数量及质量较高的地方和单位予以通报表扬。

  2.宣传推广。优秀童谣文字作品及传唱作品将在四川文明网、未成年人网、“文明四川”微信公众号等平台集中展示,同时依托全省各大媒体进行宣传推广,优秀童谣将编辑成册,在全省范围内出版发行。

  四、工作要求

  各地各部门要积极协调、相互配合,充分发挥各自优势,组织专业作家、音乐制作人和学校师生创作一批优秀童谣作品,动员社会各界积极参与、踊跃投稿。各市(州)对评选出的优秀作品要做好宣传推广, 扩大活动影响力。

  各市(州)于8月31日前通过电子邮件将童谣推荐表(附件)和作品电子版、视频文件报送至四川文明网。联系人:杜瑾萱、严崛,联系电话:(028)86967137、86967176,邮箱:scwmw@163.com。

  附件:四川省2022年优秀童谣作品推荐表

四川省精神文明建设办公室 四川省教育厅

共青团四川省委 四川省妇女联合会

四川省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四川省作家协会

2022年7月21日

编辑:杨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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