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需对驻省委宣传部纪检监察组仁厚街6号办案点智能谈话系统进行升级改造,根据《中共四川省委宣传部一般采购工作管理办法》,中共四川省委宣传部拟通过比选方式采购第三方供应商的集成系统建设服务,具体要求如下。
一、比选时间
2024年4月30日
二、比选地点
中共四川省委宣传部(成都市青羊区商业街16号)
三、预算限额
人民币19.8万元(超过预算限额的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四、项目需求
在仁厚街办案点原有谈话系统、设备基础上,建设一套集笔录制作、辅助办案、光盘刻录、文件打印、报警开门等功能于一体的智能化、信息化系统,办案人员“拎包进入”即开启谈话,谈话结束即生成资料并备份。有效提高谈话的流程化、智能化、安全化水平。
五、比选申请人资格要求
(一) 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
(二)供应商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经审计的2023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三)供应商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软硬件相关版权登记证书、《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承诺书》)。
(四)供应商须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比选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记录有效证明材料)。
(五)供应商须在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关于守法经营的声明函》)。
(六)供应商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七)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申请,不允许分包和转包。
六、报名流程
(一)报名材料。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单位有效证书复印件(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已实行三证合一的提供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上述资料均需加盖供应商公章。
(二)报名方式。本次报名采用网上报名方式,比选申请人需填写报名回执表(见附件),与报名所需材料放入一个文件夹,于4月29日18:00前(过期不候)发送到电子邮箱:1905175861@qq.com。
七、比选申请文件
(一)比选申请人资格条件证明材料;
(二)比选报价单;
(三)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四)比选申请人机构简介;
(五)完整、翔实的本项目建设方案;
(六)比选申请人其它证明材料。
八、比选申请文件的递交
(一)比选文件现场领取。领取时间:2024年4月28日8:30-18:00,领取地点:成都市青羊区仁厚街6号一楼。
(二)比选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4月30日9:00。
(三)比选响应文件递交地点:成都市青羊区仁厚街6号一楼。
(四)比选申请文件必须在截止时间前送达,逾期送达的不再接收。本次比选不接受邮寄的申请文件。
九、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立发、肖敏,联系电话:028-86697052,18982201936。
中共四川省委宣传部
2024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