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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3+1”维度理解公园城市的生成逻辑

2021-09-13 10:42:00 来源:四川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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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成都市委十三届九次全会审议通过《中共成都市委关于高质量建设践行新发展理念的公园城市示范区高水平创造新时代幸福美好生活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系统提出了成都建设“六个公园城市”的示范目标和举措,即建设“以创新为新动能的公园城市、以协调为新优势的公园城市、以绿色为新形态的公园城市、以开放为新引擎的公园城市、以共享为新局面的公园城市、以安全为新特质的公园城市”。

  《决定》对“六个公园城市”的定义,分别对应新发展理念和当前突出强调的安全。如何理解公园城市生成的逻辑?这个问题我们必须置于新的时代背景下来认识。在科学技术不断飞跃的今天,创造一个什么样的城市生活环境,已成为人类走向未来必须做出的选择。党的十九大报告中对中国经济社会发展主要矛盾已经发生根本转变的论断,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进一步提出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要求,阐明了中国城市转型的历史意义和时代意义。“公园城市”正是在这样的时代背景下提出的,面向新时代是建设公园城市的基本要求,公园城市不能简单理解为“公园”+“城市”的概念。吴志强院士用四个汉字解释公园城市,“公”是公共性、“园”是生态性、“城”是生活、“市”是生产,概括为“一公三生”,即公园城市要体现人民性,突出生态优先,实现生态、生活和生产功能高度融合。这个解释深刻揭示了公园城市的时代内涵。本文进一步用“3+1”的维度解释公园城市建设的基本逻辑。

  空间维度:重塑城市的生态价值是公园城市建设的基础

  城市生存和发展的基础是人与自然关系的和谐。工业文明造就了城市经济功能与生态价值冲突,也使城市丧失了生态功能作为城市公共价值的基础。公园城市建设的基础维度是重塑城市的生态价值,不仅要保障城市拥有更加充分的公共绿地,更重要的是要在城市空间发展模式上进一步探索生态文明的发展道路。

  一是,倡导绿色低碳发展模式,保护城市自然生态,维护生态多样性,树立生态底线是不可逾越的红线的发展思维;二是,调整优化城市空间形态,使生态空间与生活、生产空间高度融合,创造更加宜居、健康的城市生活环境;三是,要把城市生态空间价值转化为城市应对自然灾害的安全韧性能力,充分尊重自然规律,利用好生态空间,增强运用自然解决方案提高城市应对灾害风险的承受力、适应力和恢复力。

  功能维度:重塑城市的社会功能是建设公园城市的支撑

  重塑城市生态价值的意义不仅在人与自然关系层面,进一步成为人与社会健康发展关系转换的策源力。宜居城市是当今城市可持续发展的基础,其前提是良好的生态环境和生活环境。但这只是第一个层面对宜居城市的理解,或者可以理解为是狭义的宜居城市的概念。广义的宜居城市则是城市社会再生产功能的重塑,不仅要通过宜居城市创造城市的吸引力,更要培育城市养育人、培养人的文化、教育功能,这是城市得以生生不息、可持续发展的原动力。

  将城市的生态价值和社会功能融合,这在当今现代产业体系再造的环境中显得更加重要。党的十九大报告强调现代产业体系是实体经济、现代金融、科技创新和人力资源协同发展的现代产业体系。现代产业体系再造不能仅仅停留在经济视角,而要与人力资源的协调发展结合起来,这就需要城市社会功能的重塑作为支撑维度。

  动能维度:重塑城市的创新活力是公园城市建设的核心

  公园城市建设目标是重塑城市发展的经济动能,这是公园城市建设的核心。人类社会的进步离不开经济基础,城市发展离开了经济动能,城市也必然走向衰退。公园城市生态价值的确立及向社会再生产功能的转化,最终要转化为城市创新活力和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动能。我们一般讲“有风景的地方才有新经济”,“产城人”向“城人产”关系的转变,都讲的是新经济环境下城市经济发展的新逻辑,但背后都离不开城市生态价值作为基础维度、城市社会功能作为支撑维度。

  因此,成都的公园城市建设要与推动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结合起来,充分利用新技术革命和新经济转型的契机,把践行“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新发展理念和安全观与公园城市建设统一起来,把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创造新时代幸福美好生活结合起来,转化为推动区域发展的新动能。

  治理维度:提升城市的治理能力是公园城市建设的保障

  把城市治理问题放在最后,恰恰是因为提升城市治理能力是最重要的,这是真正发挥公园城市示范效应的保障维度。公园城市建设不仅是从生态功能对城市物质层面再造的过程,也是城市社会功能、经济功能和城市发展模式系统性、综合性的变革。

  建设公园城市是发展理念、空间形态、经济动力、治理模式全方位转型过程。但什么是城市治理能力?或者怎么衡量城市治理能力的现代化?可以统一到中央城市工作会议精神上来,即以人民为中心,贯彻新发展理念,体现“一个尊重、五个统筹”。“一个尊重”,即尊重城市发展规律,尊重城市发展的自然、经济和社会规律。“五个统筹”,即统筹空间、规模、产业三大结构,提高城市工作全局性;统筹规划、建设、管理三大环节,提高城市工作的系统性;统筹生产、生活、生态三大布局,提高城市发展的宜居性;统筹改革、科技、文化三大动力,提高城市发展持续性;统筹政府、社会、市民三大主体,提高各方推动城市发展的积极性。中央城市工作会议提出的要求,就是衡量城市治理能力的标准。(张尚武;作者系同济大学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副院长)

编辑:李尚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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