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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命名100个省级“枫桥式司法所”

2023-12-01 07:32:00 来源:四川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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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月30日,记者从司法厅获悉,为选树典型、激励先进,充分发挥模范带动和示范引领作用,不断开创新时代司法所工作新局面,司法厅日前决定命名成都市成华区司法局龙潭司法所等100个司法所为第四批省级“枫桥式司法所”。

  “今年以来,全省司法行政系统把创建‘枫桥式司法所’作为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大力实施司法所规范化建设三年行动的重点工作来抓,在防范化解基层矛盾纠纷、服务乡村振兴、推动基层依法治理等方面创造了一大批可复制、可推广的先进经验,为建设更高水平平安四川、法治四川作出了积极贡献。”司法厅相关负责人表示。

  全省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将组织开展学习先进、宣传先进活动,引导广大司法所和司法所工作人员深刻领会新时代“枫桥经验”精髓要义,向被命名的“枫桥式司法所”学习。(四川日报全媒体记者 范芮菱)

编辑:朱芸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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