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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印发地名保护名录鉴定工作指引 从120多万条地名中遴选建立三级地名保护名录

2024-04-15 08:22:00 来源:四川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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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月13日,记者从民政厅获悉,该厅日前印发《四川省地名保护名录鉴定工作指引》,将从我省120多万条地名中,遴选出有价值、有代表、有特色的地名,建立省、市(州)、县(市、区)三级地名保护名录,推动地名文化在公共服务、文化旅游、乡村振兴等实践中发挥更大作用。据悉,这是全国首个省级层面地名保护名录鉴定工作指引。
  “四川省有120多万条地名,哪些是保护地名,哪些应该优先保护,哪些应该重点保护,哪些应该分级保护,还没有形成统一认定标准体系,导致省市县三级发挥保护传承地名文化的效能还不够凸显。”民政厅相关负责人表示,地名是中华民族文明史的特殊记录与见证,是宝贵的文化遗产,但当下大量有历史文化价值的地名在快速消失,如何保护这些地名成为亟待解决的问题。
  《指引》分为4个部分,分别明确地名保护的鉴定类别和评价标准、鉴定程序、职责分工、指标体系。在鉴定类别上,我省将“千年古城、千年古县、千年古镇、千年古街巷、千年古村落”以及著名山川、少数民族语境地名和红色地名等纳入了保护范围。
  《指引》同时明确,分级分类建立包含地名文化遗产、老地名、地名群、其他类别共4类保护名录,并从地名的产生时间、地名语词文化、地名实体文化、地名应用等方面,分别对政区类、聚落类、街巷类、古建筑和遗址遗迹类、著名山川类等17类地名文化遗产逐一细化制定鉴定指标、评分标准,以综合评分确定保护等级,60分以上的可纳入县级保护名录、70分以上的可纳入市级保护名录、80分以上的可纳入省级保护名录。(记者 李丹)

编辑:陈晓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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