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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长时评] 对问题儿童用品须零容忍

2021-05-31 11:04:00 来源:四川文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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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号称品牌儿童雪地靴,实际却是三无产品,网店称不退货就不给退款;儿童手推车稳定性差、儿童学习椅安全性能不合格……正在为孩子“买买买”的你,遇上糟心事怎么办?(5月30日《新华网》)

  我国是儿童用品生产和消费大国。统计数据显示,我国儿童用品市场规模已经达到了6000亿元。而且,随着经济条件的改善和“全面二孩政策”的实施,儿童用品市场规模将越来越大,预计到2025年,我国儿童市场规模将突破1万亿元。

  儿童用品的安全问题不是一个小问题,直接影响着儿童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牵动着广大家长们的心。但在目前,问题儿童用品俨然成了一个社会顽疾,由来已久,成为儿童的“健康杀手”。近年来,媒体曝光过很多起问题儿童用品,各地质检部门抽检出多批次儿童用品质量不合格,有个别儿童还因儿童用品有问题而致伤致残。

  对问题儿童用品,全社会的态度只有一个,那就是零容忍,儿童用品安全容不得半点马虎,决不许问题儿童用品在市场上流通、销售。治理问题儿童用品,将它们从市场上清扫出去,严把儿童用品质量关,不能指望厂家、商家良心发现,关键要发挥监管威力,要把一年365天都当成“六一儿童节”,高度重视儿童用品安全,为儿童成长保驾护航,让儿童用品成为儿童的“成长玩伴”,陪伴儿童健康成长。

  首先,强化市场监管部门等职能部门的监管主体责任。一方面,市场监管部门要彻底改变“办公室执法”,要多走进儿童用品市场,加大对儿童用品的抽检、抽查力度,特别是加大电商平台和学校周边商家中儿童用品的抽检力度,及时揪出不合格的问题儿童用品。另一方面,对发现的问题儿童用品,除了在第一时间下架、召回之外,更重要的是,市场监管部门以及公安机关等要依法对生产、销售问题儿童用品的厂家、商家予以严惩,要让这些不法厂家、商家在经济上“倾家荡产”,切实提高生产、销售问题儿童用品的违法犯罪成本。

  其次,压实电商平台、渠道的责任。电商平台、渠道要负起监管责任,加强对儿童用品的日常监管,不能把所有责任推给监管部门和卖家。电子商务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平台内经营者销售的商品或者提供的服务不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或者有其他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行为,未采取必要措施的,依法与该平台内经营者承担连带责任。对关系消费者生命健康的商品或者服务,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对平台内经营者的资质资格未尽到审核义务,或者对消费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消费者损害的,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

  再者,市场监管部门要不断完善和提高儿童用品安全质量标准,补上儿童用品标准短板,为保护儿童健康安全做好标准护航。(张立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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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杨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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