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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长时评]“学生违法骑车罚家长”的警示

2021-07-02 11:01:00 来源:四川文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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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月29日上午,海南省澄迈县交警组织几名学生家长,在澄迈金江镇文化路开展宣传劝导,这是澄迈交警针对学生驾驶摩托车、电动自行车突出交通违法行为试行“三个一律”中的一项举措。“三个一律”即:对学生驾驶摩托车、电动自行车等突出交通违法行为,一律通知其家长前来处理,责令家长、监护人加强管教;一律通报学校,加大批评、教育力度;一律对将机动车交给学生(未成年人)驾驶的主体依法从严处罚(吊销驾照)。海南省公安厅交警总队负责人表示:该举措将在全省推行。(6月30日《海南特区报》)

  其实不只是在海南,在全国各地,学生无证驾驶摩托车、未满16周岁骑行电动自行车以及骑乘摩托车、电动自行车超员、不戴头盔等交通违法行为都较为突出。尤其是随着共享电动自行车在国内一些地方普及,学生只要手里有一部手机,就可以随时随地扫码骑行。但是,对于大多数尚属于未成年人的“学生党”来说,不管是骑摩托车还是骑电动自行车,不但是一种违反相关法律规定的行为,而且也超出他们的驾驭能力,很容易引发交通事故,导致害人害己的结果。

  问题在于,未成年人自我约束能力差,法律意识淡薄,很多未成年人还自恃未成年,认为即便自己被查获,交警也不能拿自己怎么样,因此变得更加肆无忌惮。现实情况也确实如此,多数地方的交警在查获未成年的“学生党”骑摩托车、骑电动自行车之后,为不耽误他们的学生和成长,往往只能以批评教育为主,很难起到应有的惩戒和教育效果。

  按照海南省公安厅交警总队负责人的说法,针对未成年人驾驶摩托车、电动自行车的交通违法行为所采取的“三个一律”,从7月份开始在全省推行。而“三个一律”最为引人关注的,就是学生违法骑车,家长要受到相应处罚,具体处罚措施包括,通知家长在规定时间(周末)带学生一起参加交通安全知识强化提升班,分别开展警示教育、理论测试、路面劝导,然后才接受违法处理及取车,以此强化家长对学生的交通安全监管责任;对家长将摩托车交给学生(未成年人)驾驶的,对有驾驶证的家长,将其驾驶证依法吊销。

  学生违法骑车,家长受罚,并不是转嫁责任,只是对家长监护权的强化,从根本上说,也是对孩子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负责,是对一个家庭的幸福美满负责。很多未成年的“学生党”之所以会有违法骑车的行为,还是家长监护失当、管教不严所致。因为多数“学生党”并没有属于自己的摩托车或电动自行车,他们驾驶的车辆,说到底还是属于父母等成人的。另一方面,很多父母疏于对孩子使用手机的管教,才导致他们可以用手机扫码开锁使用共享电动自行车。

  孩子违法,家长受罚,就是为督促家长积极履行自己的监护责任,说到底,也是为了自己的孩子好,为了自己的家庭好,理应得到广大父母的理解、支持和配合。(苑广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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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杨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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