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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长时评] 帮助未成年人远离网络“隔空猥亵”

2021-10-28 10:44:00 来源:四川文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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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猥亵儿童违法犯罪出现了新的作案形式——网络隔空猥亵儿童,不法分子以“恋爱交友”“游戏互动”等为由接近未成年人,通过怂恿、诱骗的方式实施猥亵行为,如要求裸聊、拍摄裸露照片视频等。(10月27日《法治日报》)

  关于猥亵儿童违法犯罪,大家都不会感到陌生,近年来国家从法律与制度层面,既加强了对猥亵儿童犯罪的打击力度,也加强了对儿童人身安全的保护力度,取得了显著的成效。而近期国内法院系统在司法实践中发现的一些案例,却向我们敲响了警钟,那就是猥亵儿童违法犯罪出现新的作案形式——网络“隔空猥亵”儿童。

  说到猥亵儿童,我们会下意识地想到违法犯罪分子把肮脏的黑手伸向儿童身体的敏感部分,进行侵犯和伤害,而网络“隔空猥亵”儿童,不法分子则是通过交友、恋爱等名义,取得了未成年人的联系方式,尤其是QQ、微信等即时通讯工具以后,通过怂恿、诱骗、胁迫等方式,实施猥亵行为,包括要求受害人裸聊、拍摄身体敏感部位或者是整个身体裸露的照片,等等。

  网络“隔空猥亵”,尽管没有实质上的身体接触,但同样属于猥亵犯罪。被告人以满足性刺激为目的,虽未直接与被害儿童进行身体接触,但是通过网络软件,以诱骗、强迫或者其他方法要求儿童拍摄、传送暴露身体的不雅照片、视频,行为人通过画面看到被害儿童裸体、敏感部位的,是对儿童人格尊严和心理健康的严重侵害,与实际接触儿童身体的猥亵行为具有相同的社会危害性,应当认定构成猥亵儿童罪。

  而且,其对少年儿童带来的伤害并不比传统的猥亵犯罪轻,其社会危害性同样很大。这是因为在不法分子的引诱或者是胁迫下,未成年人做了自己并不想做,或者是当时懵懵懂懂做了,但事后却后悔莫及的事情,内心会产生一种愧疚、负罪感,甚至是觉得自己从此不再纯洁,这会让他们产生严重的自卑情绪,对身心健康带来极大危害。

  与此同时,一些不法分子在网络“隔空猥亵”过程中,还会偷偷录音、录视频,以此作为胁迫未成年人进行下一次“隔空猥亵”的手段,甚至以不同意就曝光来向未成年人勒索钱财。这同样会对他们的身心带来巨大的伤害,影响他们正常的学习和成长。

  对于这种新型的违法犯罪形式,我们既要有清醒的认识,也要保持足够的警惕。一则,父母和老师要加强对未成年人的监管教育,尤其是孩子在独立使用电脑、手机等电子产品时,家长要多加留意,发现孩子有什么异常,要及时介入;二则,学校与家庭要加强对孩子的性安全教育,告诉他们什么是可以做的,什么是不可以做的,即便在摄像头面前,也不行。其三,平时多和孩子进行沟通交流,做孩子的知心朋友,及时发现孩子心理、情绪上存在的问题,避免事态恶化。(苑广阔)

  声明:本网原创内容转载请注明来源四川文明网

编辑:杨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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