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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长时评] 让更多乡村公益泳池惠及更多孩子

2022-07-04 11:08:00 来源:四川文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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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贵州黔南。罗女士在自家后院修了一座泳池,全村孩子都能去游泳。她说村里留守儿童多,每年夏天都有“野泳}出意外的,自家后院大,就花一万余元修了泳池让孩子们来玩。(7月2日澎湃新闻)

  夏日炎炎,渴望“清凉”成为一种正当的利益诉求。与乡村孩子相比,城市孩子有更多机会去游泳场馆。在广袤的乡村大地上,一些孩子为了“清凉”,在缺乏成年人陪伴的情况下“野泳”,显然存在安全隐患——水质是否达标尚且不论,一旦发生意外事故,后果难以想象。

  而“自费给全村孩子修泳池”,不仅见证了一对年轻夫妇对自家孩子的“父母之爱”,也见证了他们的“幼吾幼,以及人之幼”。自费修建的泳池虽然属于私人财产,但免费对全村孩子开放,具有一定的公益属性。泳池不仅满足了留守儿童想要“清凉”的需要,也为他们提供了一个交往、娱乐的场所,丰富了他们的日常生活,让孩子们有更多乐趣。既然可以正大光明地游泳,留守儿童何必偷偷摸摸地“野泳”?

  长期以来,在一些人的脑海中,存在着一种先入为主的刻板印象,即农村有各种各样的水资源,没必要修建泳池。实际上,看上去熟悉的水域,也隐伏着不为人知的风险;一些人在“野泳”的时候发生意外,并非他们都不会游泳,而是水况的多变性和复杂性超越了他们的认知和可承受范围。到专门修建的泳池去游泳,虽然没有“野泳”那么自由自在,却能够有效地防范风险。

  父母外出务工,留守儿童由祖辈“隔代寄养”,老人们稍不注意,孩子们就可能溜出去“野泳”。与在一些溺水隐患点搭建安全设施、设置警示牌相比,在乡村地区修建游泳池,才能从根本上减少溺水事故。尊重和回应青少年爱玩水的天性,免费或以较低的收费向青少年开放,让孩子们有安全的游泳去处。

  乡村地区固然河流、湖泊、池塘等自然水域众多,能够供孩子们安全游泳的空间却很少,溺水事故防不胜防。如果每个乡村都有一座游泳池,孩子们不仅可以锻炼身体,也可以掌握游泳技能。建设儿童友好型社会,为孩子们提供游泳的地方是应有之义。据报道,湖南某地有村民自发筹集资金修建露天游泳池之后,该村的溺水事故大大减少。

  不论是依靠个体力量的“自费给全村孩子修泳池”,还是村民集资修建泳池,抑或借助爱心人士的力量梦想成真,解决乡村“游泳难”固然需要社会力量,制度关爱同样不可或缺。毕竟,依靠少数人的成人之美,能够惠及的乡村孩子还是有限;要让更多孩子实现“游泳自由”,离不开公共部门的“制度补血”。做好游泳池的卫生管理与监测,做好救生救援和风险防范,都需要可持续的公共服务。

  利民之事,丝发必兴。为孩子们提供安全高地和快乐家园,建设乡村公益性泳池,需要凝聚更多价值认同。(杨朝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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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杨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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