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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评论] 放弃30多万赔偿,可贵的良性互动

2020-07-06 11:29:00 来源:四川文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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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在贵州遵义市汇川区法院办公室,一名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正在就一起交通事故赔偿问题进行协商。面对8年前将儿子撞瘫痪的肇事司机突然出现,受害人的父亲却做出一个意外决定:主动放弃其中的30多万元赔偿。理由是,司机主动担当的精神感动了他。(7月5日《贵阳晚报》)

  事情是这样的。这起交通事故发生在2012年7月1日,当天,在浙江瑞安打工的遵义市民陈某骑着电动车将一名11岁男孩小力(化名)撞倒。瑞安法院于2014年11月13日判决他赔偿小力70余万元。据悉,40多岁的陈某并没有固定的收入,70多万元对他来说,是一个庞大数字。尽管如此,怀着对孩子的一份愧疚之情,陈某仍四处拼凑借了35万元。就在协商期间,陈某又从亲戚处借来11万元,但仍有24万元缺口,加上延期履行的滞纳金,总计还差30多万元。“这30多万元我不要了。”协商中,受害人的父亲郑某作出一个决定。

  在利益主体多元化、利益关系碎片化和利益冲突显性化的当下,陌生人之间很容易“一摩擦,就起火”。在过往的叙事中,交通事故肇事者和受害者不仅存在利益博弈,还存在着意气之争,在利益争夺中杂糅着复杂的情绪情感,双方通常都闹得不可开交,彼此都成为对方眼中的坏人、恶人乃至仇人。这一次,肇事者和受害者双方却选择了换位思考、互相体谅,让事件有了一个温暖的结局。

  不确定因素的增多,让人们置身一个风险社会之中。两个陌生人的不期而遇,让一个11岁的男孩成为受害者,瘫痪不仅带给他身体上的疼痛,也给他带来精神上的伤害,这种影响不是暂时的,而是要伴随他一生的。一次交通意外,改变了受害者一家人的命运。即使是再多的赔偿款,也不能让他的人生“重头再来”。

  谁都不愿意悲剧的上演,不推诿、不逃避是肇事者应有的态度。受害者家属最愿意看到的,一是肇事者深刻地反思悔悟,真心实意地悔改,二是肇事者积极承担应有的责任,不遗余力地筹措赔偿资金。想到自己一时的轻率而糊涂给受害者带来的痛苦与伤害,肇事者也愧疚和悔恨不已;在经济来源有限的背景下,他竭尽全力地筹措了46万元,并承诺以后继续偿还。肇事者这种真诚的态度和真实的力量,受害者父亲自然也能够感受得到。

  受害者父亲主动放弃30多万赔偿款,权利让渡并非来自外界的压力和他人的劝说,而是源于一种朴素人性中的善良与宽恕。肇事者的将心比心,迎来了受害者家属的“以心换心”——自己孩子的伤害已经无法挽回,肇事者还有儿子需要抚养,不希望看到对方因此背上沉重的债务负担。

  在人口流动迅速的陌生人社会,懂得换位思考,学会体谅他人,愿意成全他人,正在逐步成长为一种可贵的城市文明,正在成为一种不可或缺的社会化。事实上,人与人打交道,除了规则还有情感;除了契约,还有朴素的人性。当人们实现“文性的相遇”,交通事故的规则在执行过程中就多了一些人情味。

  在哲学家康德看来,道德律随时都在人们心中发布他们只要愿意就可以做得到的命令。认同并遵循“道德律”的双方,让交通事故的理赔不再生硬与冰冷。说到底,人与人的良性互动是双向的,而不是单向的;受害者父亲的善良与宽恕,与肇事者的自省与担当,缺一不可。(杨朝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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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杨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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