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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评论] 学艺先学德,演戏先做人

2021-02-08 12:18:00 来源:四川文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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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演出行业协会2月5日发布新制定的《演出行业演艺人员从业自律管理办法》。管理办法自2021年3月1日正式试行。其中明确规定:“根据演艺人员违反从业规范情节轻重及危害程度,分别实施1年、3年、5年和永久等不同程度的行业联合抵制;协同其他行业组织实施跨行业联合惩戒。”(2月7日新华社)

  近年来,关于劣迹艺人、劣迹影视人的讨论还是比较多的。因为,一些明明有劣迹的人,却可以大摇大摆地出现在综艺节目,或拍电影、演电视剧,赚得盆满钵满;一些有严重劣迹的人,也可以通过直播“曲线救国”,通过带货“捞金”,生活不受影响……这带来的社会负面影响也是越来越大。这个社会怎么了?这是很多人发出的灵魂拷问。相关事件的背后,肯定有扭曲的价值观,一些资本逐臭的冲动还是没有改变。

  缘于这般现实,《演出行业演艺人员从业自律管理办法》的出炉,便犹如“及时雨”。根据这样的自律规范,演艺人员应当自觉遵守从业规范,涵盖了遵守社会公德、坚守契约精神、尊重合作团队与合作对象等十项义务性、责任性条款,以及十五项禁止性条款。同时,相关规定也张弛有度,比如,办法表明,会根据情节的不同,对应1年、3年、5年和永久等不同程度的行业联合抵制;再比如,自律规范不溯及过往,等等。这些细化的规定既体现出对劣迹艺人?“零容忍”的态度,又没有“一棍子打死”,是令人信服的行业规范。

  对于劣迹艺人,国家层面也一直在努力。早在2014年,原国家新闻出版广播电视总局办公厅就发文要求,“各级广播电视播出机构要坚持正确导向,不得邀请有吸毒、嫖娼等违法犯罪行为者参与制作广播电视节目。”之后,相关的禁止性条款也在不断完善,这些都能带来积极与正面的引导。这证明,艺人作为公众人物,对他们提出更高的道德要求,也是一种社会共识。因为很多公众人物是青少年的偶像,他们的一言一行都可能成为标杆,那么对劣迹艺人来说,的确应该压缩乃至是不给他们生存的空间。

  如今,随着自律规范的出炉,一切变得更具可操作性。虽然这只是行业规范,是行业自律的一种努力,不是刚性的法律,不是严格的他律,但威力不容小觑。因为一旦有“劣迹”,对这样的艺人来说,他所要面临的必将是行业的“抛弃”,而对继续使用劣迹艺人的企业与机构来说,也是与一个圈子乃至是很多个圈子为敌,因为演出行业会协同其他行业组织实施跨行业联合惩戒,这样一来,震慑力肯定不会小。这般现实对艺人们来说,也是一种责任倒逼,倒逼他们不要心存侥幸,不然就“没戏”了:不只是“没戏可演”,也是在行业内“没戏”了。

  “学艺先学德,演戏先做人。”这样的说法应该成为艺人们共同的价值信仰。全国政协委员、演员张凯丽在谈到劣迹艺人时表示,“如果一个有劣迹的艺人,观众看你这张脸都觉得假的时候,那你演什么别人会相信呢?”这样的说法之所以赢得好评,就因为其说出了大众的心声。对艺人们来说,当引以为戒。(龙敏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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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杨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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