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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评论] 诋毁卫国戍边英雄无知又无德

2021-02-22 14:35:00 来源:四川文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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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月20日,有群众向北京公安机关举报,有网民在微信群中发布多条侮辱诋毁卫国戍边英雄官兵的言论,引发群内成员强烈不满。对此,警方迅速开展调查,于当日21时许,将该网民陈某强(男,28岁)查获,该人对为发泄个人情绪发表违法言论的事实供认不讳。目前,该人因涉嫌寻衅滋事罪被海淀公安分局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中。(2月22日《扬子晚报》)

  此前,南京市公安局官方微博“@平安南京”发布消息称,2021年2月19日,公安机关接群众举报,网民“辣笔小球”在新浪微博发布恶意歪曲事实真相、诋毁贬损5名卫国戍边英雄官兵的违法言论,造成极其恶劣的社会影响。南京市公安局于2月19日晚将发布违法言论的仇某某(男,38岁,南京人,网名“辣笔小球”)抓获。

  哪有什么岁月静好,不过是有人替你负重前行。2月19日上午,中印边境斗争中解放军战士英勇战斗的细节首次被披露,英雄团长祁发宝身负重伤,营长陈红军和战士陈祥榕、肖思远、王焯冉英勇牺牲。英雄的事迹感动了无数人。然而令人遗憾的是,在大家一致赞美英雄、学习英雄的大好氛围下,“辣笔小球”、陈某强等少数人竟然冒天下之大不韪,侮辱诋毁卫国戍边英雄官兵,这种行径令人唾弃,为人不齿。

  互联网不是法外之地。从南京警方依法拘留网民“辣笔小球”,到北京警方及时查处陈某强,体现了警方的雷厉风行,给诋毁卫国戍边英雄的错误行径及时踩了刹车,维护了英雄们的光辉形象。对于侮辱诋毁者,他们将会为其错误言行付出代价,接受法律的制裁,可以说是罪有应得。

  “一个没有英雄的民族是不幸的,一个有英雄却不知敬重爱惜的民族是不可救药的,有了伟大的人物,而不知拥护、爱戴、崇仰的国家,是没有希望的奴隶之邦 。”中华民族是一个英雄辈出的民族,从革命年代到和平年代,我们既有战场杀敌的抗日英雄,也有默默无闻的平凡英雄。这些英雄人物是历史的坐标,更是民族的财富。以祁发宝为代表的卫国戍边英雄是新时代的英雄,也是离我们最近的英雄,我们应该倍加珍惜,倍加爱戴。

  英雄烈士事迹和精神是中华民族的共同历史记忆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体现。礼赞英雄、崇尚英雄是一个社会应有的氛围,全社会都应当崇尚、学习、捍卫英雄烈士。然而令人遗憾的是,少数社会公知、网络大V、网民别有用心,歪曲历史、抹黑英雄,并以此显示自己的存在感。这种错误行径势必会混淆视听,影响公众的价值判断,不利于正能量的传递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塑造。为保护英雄烈士,维护英雄烈士尊严和合法权益,英雄烈士保护法第二十六条明确规定:“以侮辱、诽谤或者其他方式侵害英雄烈士的姓名、肖像、名誉、荣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这也是“辣笔小球”、陈某强等人被依法刑事拘留的依据所在。

  卫国戍边英雄的故事感人至深,闪耀着爱国主义的光辉。诋毁卫国戍边英雄既丧失了起码的价值判断,而且失去了人性的温暖,这是一种无知,更是一种无德。一个有希望的民族不能没有英雄,一个有前途的国家不能没有先锋。崇尚英雄才会产生英雄,争做英雄才能英雄辈出。依法打击诋毁卫国戍边英雄的行为,就是为了正本清源,保护英雄的尊严,捍卫英雄的荣誉。(徐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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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杨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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