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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评论] 让专门频道守护好“少年的你”

2021-03-24 11:13:00 来源:四川文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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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月16日,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官网发布公开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广播电视法(征求意见稿)》的通知。针对未成年人,征求意见稿第二十三条提出了广播电视节目集成播放机构应当通过设立未成年人专门频率频道、未成年人专门时段、未成年人节目专区、未成年人模式等措施,建立完善未成年人保护专员、未成年人节目评估委员会等机制,防止未成年人节目出现商业化、成人化和过度娱乐化,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据3月19日《文化艺术报》)

  “少年智则国智,少年强则国强。”众所周知,未成年人不仅是家庭的希望,更是祖国和民族的未来。今天的未成年人就是民族复兴伟业的接班人,他们的思想道德状况如何,直接关系到中华民族的整体素质,关系到国家前途和民族命运。未成年人处于世界观、价值观、人生观养成的关键期,处于人生的孕穗拔节期,帮助他们“扣好人生第一粒扣子”,他们的人生之路才能行稳致远。

  对未成年人的保护程度,不仅衡量着一个国家的法治化水平,更是一个国家和社会的文明赓续递进的标志。当下的未成年人是互联网的“土著居民”,是伴随着传媒飞速发展而成长起来的一代,他们对这个世界有着极强的好奇心,有着极强的代入感,但心理与智慧还不够健全,很容易被一些不符合他们年龄阶段的影视内容带偏,从而对他们的成长造成负面羁绊,对他们的世界观、价值观、人生观的形成造成影响。

  毫无疑问,广播电视是未成年人成长的摇篮,也是他们成长过程中接受教育的一种“课堂”,许多未成年人都在广播电视节目中汲取了丰富的成长营养。然而,广播电视节目也是一把“双刃剑”,尤其是在“娱乐至死”风潮扩大的当下,一些广播电视节目机构过分突出内容的娱乐功能,将蕴含的信息传播和教育功能视若敝屣。比如,林林总总的“戏说历史”剧、儿童不宜的血腥暴力警匪剧、打打杀杀的武侠剧、谈情说爱的偶像剧、充满流量明星的综艺节目等,在广播电视节目中不断出现,在耳濡目染中,不少未成年人的思想沾染了尘埃……揆诸现实,一些未成年人的不良行为,在一定程度上是受了某些广播电视节目的影响。

  广播电视机构是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重要参与者,必须承担自己的社会责任,必须承担起自己的“成风化人”功能。这次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广播电视法(征求意见稿)》中提出,广播电视节目集成播放机构应当通过设立未成年人专门频率频道、未成年人专门时段、未成年人节目专区、未成年人模式,这个措施应该是一种革故鼎新、推陈出新。

  “专门频道”守护“少年的你”。广播电视节目集成播放机构设置未成年人专门频道,限定未成年人节目专区等,不仅能帮助未成年人选择符合自己身心健康发展的节目,减少他们受到不良影响,更能够在专门的频道中接受良好的教育和道德教化,对塑造他们的“三观”大有裨益。

  “专门频道”的提法还处于征求意见中,笔者希望它能够正式成文并落地实行,也期待广播电视节目集成播放机构能够遵循未成年人成长的规律和需求,对电视频道和节目内容进行调整和优化,突出信息传播和教育功能,为我们的未成年人奉献上一道营养丰富的大餐。(樊树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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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杨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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