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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评论] 见义勇为需要最大程度的激励

2021-08-12 10:42:00 来源:四川文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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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三名河北唐山女子在秦皇岛旅游期间陷入海沟,17岁男孩韩兴博和朋友进行施救,三名女子获救,但韩兴博不幸遇难。网传三名女子被救后,态度冷漠,称不认识救人男孩。三名被救女子和家人事后来过殡仪馆致哀并参加韩兴博追悼会,表示愿意尽力提供帮助。(8月10日《楚天都市报》)

  面对素不相识的陌生人,救人男孩以毫无功利与算计的赤子之心,勇敢地伸出了援手。对三位女子的困境有着敏感的反应能力,当她们需要帮助的时候能够挺身而出,救人男孩的社会角色“扮演”,无疑值得点赞。作为一种典型的利他行为,见义勇为给落水者带去了光亮与温暖。

  见义勇为不仅要求施救者具有“该出手时就出手”的勇气,也要具备救助他人的技能与经验。同行的几位朋友都是“旱鸭子”,只有韩兴博一个人会游泳;韩兴博下水救助,朋友在岸上协助,他们没有蛮干而是做到了见义“智”为。可是,见义勇为充满不确定性,始终与风险相伴;见义勇为者的不幸去世,将生的机会留给了陌生人。

  在传统的熟人社会,见义勇为者的不求回报和获救者的知恩图报,是一种约定俗成、心照不宣的“社会契约”。施救者通常不会主动要求报酬和感谢,而是把回报的决定权留给被救者。在现代的陌生人社会,人口流动的加速以及价值观念多元化,让一些人拒绝履行回报义务,甚至一句表扬和感谢的话都没有,麻木、冷漠地转身离场。

  不论是受到惊吓需要心理缓冲,还是担心承担赔偿责任选择了逃避,抑或得了抛出“谁求他救了”等语言,被救女孩心理不够强大,精神世界苍白和荒芜,挑战了公众“好人有好报”的道德认知;当隐性的见义勇为回报机制得不到应有的尊重与敬畏,难免会让人们义愤填膺,甚至会引发他们对见义勇为是否值得的疑问。

  在花样年华见义勇为的救人男孩,还没有来得及见证和经历这个世界的诸多美好,就过早地离开了,让他的家庭的希望之灯变得黯淡。正是有了他的挺身而出,才有了划破黑夜的光;当他的奋不顾身遭遇被救女子及其家属的冷漠,当舍生忘死遭遇毫不感恩,强烈的对比,难免会让人们产生质疑情绪。不知是出于舆论压力还是良心发现,被救女子和家属后面的“悔改”,给予了见义勇为的平民英雄以应有的尊重与认同。

  对见义勇为的麻木与冷漠,会让公众失去安全感——下一次如果有人落水,还有没有人愿意挺身而出?只有通过各种渠道让见义勇为得到最大程度的激励与认同,才会有更多的人有见义勇为的信心和勇气。(杨朝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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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杨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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