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创

[原创评论] 期待“常回家看看”官司绝迹

2021-10-15 15:07:00 来源:四川文明网

分享到手机

  自从“常回家看看”条款写入法律并于2013年7月实施以来,八年里,依然有很多子女因没能“常回家看看”而被老人告上法庭。“父母不称职”不是子女不看望理由;纵使父母经济富裕,赡养义务也不能免除;老人即使住在养老中心,子女也不能当“甩手掌柜”……仅今年以来,广东多地法院就判决了一批这类案件。(10月14日《羊城晚报》)

  夕阳无限好,人间重晚晴。八年时间,广东多地法院已经判决了多起“常回家看看”有关案件,再加上那些已经起诉、尚未判决的案件,这充分生动说明老人们对精神赡养的重视。按照传统观念,老人们通常不会和子女对簿公堂;而到法院起诉子女要求定期看望犹如一面镜子,既折射出老人们对精神诉求的渴望,也折射出老人们法治意识和权利意识的增强。

  每个人都终将老去,老年人不仅需要“活着”,还需要有品质、有尊严地生活。赡养老人应该包括三个层次的内容,即经济赡养、生活照料和精神赡养。一些老人在低层次需求得到满足的背景下,对更高层次的精神赡养有更加强烈而迫切的诉求。但在一些人的刻板印象中,精神赡养是可有可无的,是可以被忽略和漠视的;殊不知,精神赡养正在成为一种普遍的利益诉求,正在成为一种刚需。

  父母与子女的关系,交织着血缘、伦理、利益与情感,错综复杂。家家都有本难念的经,一些老人“独自凄凉无人问”的背后,总有剪不断理还乱的情感纠葛与利益冲突。此外,部分子女不愿意“常回家看看”,不愿意对父母进行精神赡养,或许有路途遥远、时间紧张、分身乏术等现实困难,但更有主观上的认知问题。

  不论是“没有得到过父母之爱,为何要子女爱父母”的困惑,还是父母已经“老有所养”而不愿意去看望,抑或子女经济上困难,父母反倒更为宽裕……法治素养的淡薄和“意义之网”的迷失,导致有的子女明明有去看望父母的能力,却没有去看望父母的意愿。得不到精神赡养、精神食粮处于“吃不饱”境地的一些老人不再沉默,而是勇敢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伴随着急剧的社会变迁,传统的家庭观念难免会重塑与更新;家庭结构的小型化和“儿童中心主义”,让许多成年子女将主要精力用在抚养下一代之上,却对反哺父母没有给予足够的投入。实际上,许多老人并不想给年轻人增加经济压力和生活负担,他们只是想得到更多的精神慰藉,满足情感需要。

  父母与子女对簿公堂,没有必要进行污名化。老人起诉子女要求定期看望,更多的是一种善意的提醒和柔软的劝告。亲情和家庭温暖作为一种润滑剂和黏合剂,不仅有助于社会互动和社会联结,也有助于抚慰人心。子女哪怕做不到“常回家看看”,在力所能及的情况下定期看望父母,也有助于让老年人生活得更有滋味。含饴弄孙、儿孙满堂,这是我国传统中老人的幸福模样。期待“常回家看看”官司绝迹。(杨朝清)

  声明:本网原创内容转载请注明来源四川文明网

编辑:张文奇

文明四川   关注我们

扫二维码手机浏览及分享
关于我们联系我们 信息曝料稿件报送
四川文明网版权所有
蜀ICP备19005180号-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