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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评论] 事业单位应带头消除就业歧视

2021-11-04 11:09:00 来源:四川文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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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社部网站2日发布通知提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要合理制定公开招聘资格条件要求,不得将毕业院校、国(境)外学习经历、学习方式作为限制性条件,切实维护、保障职业院校毕业生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合法权益和平等竞争机会。《通知》提到,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有职业技能等级要求的岗位,可以适当降低学历要求,或者不再设置学历要求。在符合专业等其他条件的前提下,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可报名应聘学历要求为大学本科的岗位,高级工班毕业生可报名应聘学历要求为大学专科的岗位。(11月3日《新华每日电讯》)

  长期以来,事业单位因其类稳定的薪资、良好的工作环境与升职预期受到众多求职者亲睐,而“全日制本科以上”也成为许多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硬杠杠,甚至要求“211”“985”学校方可入围,即便是招聘职业技能等级要求的岗位,也普遍把学历放在首位,将一些拥有专业技能却无名校学历的求职者拒之门外,学历歧视并不少见。

  平等就业权是公民的基本权利,是社会文明进步的体现。但毋庸讳言,在就业形势严峻,一些就业岗位供不应求的情况下,用人单位利用优势地位,将年龄、性别、学历、样貌等诸多限制作为录用条件,已经成为招聘单位公开的潜规则。用人单位的这些做法涉嫌侵犯公民平等就业权,缺乏社会责任。

  特别是职业院校毕业生因学历不够,在很多时候不能参加不少事业单位的公开招聘,不仅挤压了他们原本逼仄的就业渠道,造成职校毕业生“低人一等”的就业印象,使得职院学生难以有好好学习、认真工作的原动力,也阻碍了职业教育的健康发展,对科学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培养技能型人才、培育工匠精神,造成不利影响。

  近年来,我国对促进就业平等愈加重视,连续出台了一系列相关文件。此次,人社部印发这份《关于职业院校毕业生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职业院校毕业生在参加事业单位招聘等方面与普通高校毕业生享受同等待遇,甚至于,在符合专业等其他条件的前提下,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可报名应聘学历要求为大学本科的岗位,高级工班毕业生可报名应聘学历要求为大学专科的岗位。这对于促进职业教育事业发展和技能人才队伍建设、消除就业歧视,有着重大意义。

  事业单位一般是国家设置的、接受政府领导的、带有一定的公益性质的机构,其最显著的特点应有两个:一是最大限度地体现社会公平,二是通过公平竞争的方式使优秀人才能够脱颖而出,人尽其才。在当前就业压力及就业歧视普遍存在的前提下,人社部发文要求事业单位为职业院校的优秀毕业生敞开大门,无疑是精准施策治理招聘歧视的务实之举。

  期待各地相关部门认真落实文件精神,强化人力资源市场监管,建立事业单位招考中的就业歧视审查机制,加快就业机会公平的实现,使事业单位招录不仅成为公平正义的风向标,也成为消除学历歧视、就业歧视的启动阀,为全社会的平等就业树立良好的示范。(王丽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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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杨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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