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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评论] 不能任由“恶搞零食”大行其道

2021-11-29 11:18:00 来源:四川文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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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深圳的张女士在14岁儿子的床头储物盒里发现了一堆疑似“计生用品”的盒子,张女士仔细一看,里面装的竟是一种“恶搞糖果”。记者在某电商平台上发现,有几十家店铺将零食包装成恶搞礼物,这些零食的售价在几块钱到十几块钱不等,大部分是以“礼盒装”形式售卖,美其名曰“整蛊、恶搞”,一些商家还“贴心”地备注上“保密发货”。(11月29日《北京青年报》)

  所谓“恶搞零食”,就是把一些用来吃的零食产品,故意包装成低俗、露骨且容易引起心理不适的形式,比如把口香糖外包装弄得像是避孕套;把棉花糖外包装设计成女性用的卫生巾。而“恶搞零食”在名字上也是极尽低俗之能事,什么“老婆乖乖丸”“老公温顺颗粒”等等。

  但就是这些在成年人看来“少儿不宜”的“恶搞零食”,却成为不少未成年人争相追逐的对象,甚至成为“网红产品”。尤其是在一些校园周边的小超市、小卖部里,这样的“恶搞零食”更是成为热销产品。对于不谙世事的未成年人来说,他们购买这类产品,主要不是为了吃,往往是为了“恶搞”同学。

  但是很显然,这类产品在未成年人群体当中热销,会带来诸多的负面影响。其一,不管是避孕套还是卫生巾,都和个人隐私密切相关,不宜公开展示给他人。但是这类“恶搞零食”,不但把这些包装和避孕套、卫生巾高度相似的产品公开对未成年人出售,还让其在未成年人中间互相传播,这对很多未成年人可能会产生不良的影响或者心理暗示。

  其二,对于一些初中生、高中生来说,处于青春期的他们已经懂得男女之间的事情,所以我们才需要在学校开设心理卫生课程,对他们进行积极教育和引导,帮助他们提升自我保护意识。但是这些低俗、露骨的“恶搞零食”,无形之中消解了学校层面对孩子进行教育和引导的作用。

  其三,记者深入调查发现,这些“恶搞零食”绝大多数都没有正规厂家,基本属于“三无产品”,作为入口之物,其卫生和质量问题值得关注。江苏省苏州市市场监管部门对部分网红零食店开展专项突击检查中发现,有两家店铺售卖的29种、503件“网红”零食存在问题,大部分是“恶搞糖果”。

  从法律角度来看,“恶搞零食”也涉嫌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广告法》第三条规定:“广告应当真实、合法,以健康的表现形式表达广告内容,符合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和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的要求。”第九条第7项和第8项也规定,产品不得妨碍社会公共秩序或者违背社会良好风尚;不得含有淫秽、色情、赌博、迷信、恐怖、暴力的内容。“恶搞零食”无疑违反这些规定。

  为了孩子身心健康和安全,不能再任由“恶搞糖果”大行其道。各地市场监管部门应该依据现行法律规定,加大对此类产品的整顿和查处力度。而电商平台也要积极承担主体责任,对此类产品的销售给予必要整顿。(苑广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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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杨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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