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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评论]“网红路牌”之类“创新”不要也罢

2022-08-22 11:04:00 来源:四川文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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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喜欢乐山 更喜欢这座城市的你”“我在宁波很想你”“我在南宁很想你”……一系列“浪漫风”路牌在多地出现,在年轻人中掀起拍照打卡热。这其实多是商家的“引流”利器,已有不少网红路牌因设置在城市道路上涉嫌违规被拆除。多地民政部门和城管部门提醒,道路标志牌设置有严格的审批流程和标准,未经审批设置属于违规,不要因好玩、能引流等原因就随意设在路边。(8月21日《北京青年报》)

  这些“浪漫风”网红路牌很受欢迎,文字感性、设计走心,会令人产生诸多遐想,很多年轻人纷纷拍照打卡,在社交平台上掀起热潮。与许多网红现象类似,网红路牌并非自然形成,也是人为炒作出来的,有着浓厚的刻意雕琢痕迹,且附加了商业元素,成为商家借以引流赚钱的工具。由于各地网红路牌均未经过审批,属于商家私自设置,不符合规定,所以涉嫌违规而被拆除。

  网红路牌与道路上的路牌相似,都是蓝底白字,有拼音、方向标识,如果设置在道路上,很容易迷惑市民,以为是相关部门安放的。事实上,网红路牌是一种广告设施,只是外形上模仿路牌罢了,此种“创新”受到部分人的追捧,认为是有意义的文创行为,让城市充满浪漫气息,且更具个性。但是,更多人则抱持反对意见,认为完全没有必要,以假乱真的路牌设置很不严肃,且因方向标识不规范,可能会误导市民。

  新《地名管理条例》规定,擅自设置、拆除、移动、涂改、遮挡、损毁地名标志的,由地名标志设置、维护和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并对责任人员处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可见,设置在道路上的网红路牌属于违规,执法部门可依法将其拆除掉。比如,位于上海市浦东高科西路上的“我在上海很想你”指示牌,因违反《上海市道路指示牌管理规定》和《地名管理条例》被拆。

  路牌是城市道路的地名标志设施,主要是为市民指明地方、帮助辨识道路方向,其功能属性决定了需要统一规范,由市政管理部门负责,个人和企业都不能私自设置,以免混淆市民认识,产生不良影响。此前,中央美院学生葛宇路在2013年私设“葛宇路”路牌,一度也被市民误认为是合法设置,经过媒体报道后,引起舆论对路牌设置问题的广泛关注,很多人才知道路牌需要经过审批流程。

  城市路牌的设置需要规范、严肃、有序,这是基于城市公共设施管理和服务市民的需要,而商家设置网红路牌一味追求流量,如果任其所为,会引发更多效仿者,将导致城市路牌陷入混乱之中,彻底失序。因此,对网红路牌不宜宽容,应“一刀切”将其强制拆除,并对违规者开出罚单,以达到警告效果。同时,市政管理部门也可以借鉴网红路牌,在城市热门景点、商圈、文创区等,在合乎规范的前提下,设置一些“创意路牌”,既能满足网友打卡之需,也能提升城市形象。(江德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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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杨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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