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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评论]“民间小路长”管出城市大文明

2022-08-30 11:01:00 来源:四川文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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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您好,店铺门前不能堆放杂物,会对过往行人造成不便,也有安全隐患……”8月26日一早,宁波鄞州区明楼街道惊驾社区“民间路长”周杏娣和儿媳妇王杏英像往常一样上街,一边巡逻,一边提醒商铺不要占道经营。(8月28日《宁波日报》)

  以前只听说过“河长制”“林长制”,那是分别为了河湖、森林的管理和保护工作而建立的一种制度。近年来,不少地方借鉴“河长制”“林长制”的成功经验,在城市管理中也推行“路长制”,由相关管理部门的领导干部或工作人员担任。可以说,“路长制”是深化改革、制度创新的典型案例,是巩固提升文明城市创建成果的有力实践,也是各地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一个缩影。

  然而,城市道路点多、面广、战线长,其文明创建管理工作仅靠少数职能部门组建“官方路长”,难以达到理想效果,于是,“民间路长”在个别地方应运而生。比如上述报道中提到的潘明强,就是宁波惊驾社区82名“民间路长”中的领头人,也是惊驾路原曙光菜市场——江东北路路段的第一责任人。以前,潘明强和队员们只是负责曙光菜市场的秩序维护,后来“业务”范围不断扩大至垃圾分类、文明督导、清理乱停放单车、擦洗公共设施、铲除乱张贴小广告、化解街边小矛盾纠纷等领域。在潘明强的领头下,周杏娣和王杏英等“民间路长”均为小区热心居民,年纪最大的84岁,最小的38岁,为助力文明城市创建作出了突出贡献。

  正如有人所比喻的:“民间路长”在治理城市脏、乱、差的同时,还能起到类似“老娘舅”的作用,维护社会秩序,劝导市民行为。这无疑是发动社会力量参与社会治理的新形式,也是城市治理精细化的有益尝试。

  城市之美,在于精致;城市管理,在于精细。创建文明城市是为了提升百姓福祉。正如一位“民间路长”所说,虽然他们做的都是捡垃圾、扶单车等维护秩序和美化环境的小事,偶尔纠正沿街店铺不规范经营,劝阻居民小区和公园广场不文明养犬行为等,但能让城市变得更干净、更温馨,是为文明城市创建增色添彩。这既是一种正能量的传递,也体现出一座城市的文明和温情。可谓是“民间小路长”管出城市大文明。

  期待“民间路长”能在更多地方得到借鉴和推广,让文明之花在城市每一个角落绽放。(刘纯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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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杨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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