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中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颁布实施新闻发布会召开
2020-07-29 16:41:00 来源:四川文明网
发布会现场
四川文明网巴中讯(陈晓)7月28日,记者从《巴中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以下简称《条例》)颁布实施新闻发布会上获悉,《条例》将于2020年8月1日正式施行。作为一部与老百姓生活息息相关的地方法规,如何统筹推进《条例》的宣传、学习和实施,市委宣传部副部长、市文明办主任毕伟作出回答。
毕伟指出,《巴中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是把精神文明建设纳入法治轨道的具体体现,充分发挥法治的支撑保障作用,以立法促文明、以法治护文明,从而构筑起更加坚实的道德支撑,凝聚起更加强大的精神力量。《条例》将通过户外广告、LED屏、楼宇、公交车、车站和机场电视刊播;发动道德模范、身边好人、执法人员、广大市民等录制《条例》宣传微视频;运用新媒体平台、各级网站、“两微一端”、手机短信平台发布;开展《条例》进机关、进企业、进学校、进商户、进社区、进农村“六进”活动;会同公安、城管执法等相关执法部门开展专项整治行动等统筹推进《条例》的宣传、学习和实施。
据介绍,该条例第二章“文明行为基本规范”,规定公民在文明行为方面应有的最基本、最起码的一些行为要求,体现在公共秩序、环境卫生、公共卫生、社区生活等方面,明确了“什么能做”和“什么不能做”。这些行为要求结合了从市民中征集到的“十大不文明行为”,也是征求意见过程中人们普遍要求进行约束的行为。同时,对倡导和鼓励的行为进行概要规定。
该条例第三章“保障与激励”,是从保障公民文明行为能够有效实施、激励公民自愿实施文明行为、推动公民自觉践行文明行为、鼓励各层面有效开展文明行为引导和文明创建活动等角度出发,从基础设施保障、社区(小区)管理、共享车辆管理、就医环境管理、基层文明行为激励回馈制度、志愿服务保障激励等方面进行了规定。既有保障性措施,又有激励性措施;既有对行政机关的职责要求,又有对经营服务管理单位等组织的义务要求。
同时,该条例第四章“法律责任”,主要结合文明城市创建要求,针对现实情况中较为突出和普遍、需要重点治理的不文明行为,在遵循上位法前提下,规定了部分违法行为的法律责任。关注较高的其他一些违法行为由于在其他法律法规中已有规定,该条例中就不再重复。
据了解,《巴中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作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入法最直接、最集中的体现,是巴中市贯彻中央重大决策部署的具体行动。制定该条例,目的在于发挥立法的引领作用,引导和促进市民提升文明素养,从而形成文明和谐的社会环境。随着这部法规的有效实施,一定会为巴中市成功创建第六届全国文明城市注入强大法治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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