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明创建

阿坝州推行文明创建“334”管理办法,以第三方测评提升创建质效与公信力

2026-03-24 16:16:00 来源:四川文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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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进一步规范文明单位、文明村镇评选流程,强化过程管理、提升创建质效,近日,阿坝州文明办联合国家统计局阿坝调查队,全面启动12家提名全国文明单位、22个提名村镇、4所提名校园测评评估工作,创新推行《阿坝州精神文明创建“334”管理办法》,以制度化、标准化、专业化测评,推动文明创建走深走实、常态长效。

  此次测评严格遵循“客观公正、科学规范、动态管理、择优推荐”原则,由州文明办统筹组织,委托国调队独立实施第三方评估,全程做到标准统一、程序公开、数据留痕、结果可信。测评对照文明单位、文明村镇建设标准逐项赋分,实行百分制量化考核,按照“334”权重分配规则开展三年周期综合评定:第一年测评成绩按30%折算计入总分,第二年继续由国调队开展测评,成绩同样按30%折算,第三年测评成绩按40%折算,三年加权汇总后形成最终总分,依总分排序择优推荐命名。这一机制打破“一次评定管多年”的传统模式,把创建成效贯穿全周期,让过程实绩与最终结果紧密挂钩。

  推行“334”管理办法,是阿坝州深化文明创建改革、提升治理能力的重要举措,具有鲜明导向与多重意义。一是充分彰显创建工作的公平性与公信力。引入国调队这一权威第三方机构,独立开展数据采集、实地核查、材料审核、打分评定,有效规避人为干预与主观偏差,实现“一把尺子量到底、一个标准评到底”,让创建结果更具说服力、认可度更高。二是推动年度创建工作常态长效、经得起检验。通过每年常态化测评,倒逼各单位、各村镇把创建工作抓在日常、严在经常,杜绝“重申报、轻建设”“重迎检、轻长效”等问题,推动文明创建从“突击式”向“常态化”、从“被动应付”向“主动作为”转变,确保每年工作有进展、有提升、可核验。三是为最终推荐命名夯实坚实基础。三年连续跟踪、加权综合评定,全面客观反映创建全过程实绩,既识别真投入、真见效的先进典型,也形成比学赶超、争先进位的浓厚氛围,为第八届全国文明单位、文明村镇推荐命名提供真实可靠、持续稳定的评价依据。

  下一步,阿坝州文明办将持续强化统筹协调,会同国调队优化测评指标、细化操作流程、强化结果运用,及时向各创建主体反馈问题、督促整改,形成“测评—反馈—整改—提升”的闭环管理。同时,以“334”管理办法为抓手,引导全州“国字号”文明单位、村镇把文明创建与基层党建、乡村振兴、基层治理、营商环境优化等重点工作深度融合,不断提升公民文明素养、城乡文明程度与社会文明水平,为全州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凝聚强大精神力量、提供坚实文明支撑。

编辑:张文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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