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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四川省委宣传部 四川省文明办等六部门关于开展第七届四川省道德模范评选表彰和第八届全国道德模范评选推荐工作的通知

2021-04-20 10:03:00 来源:四川文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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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四川省委宣传部 四川省文明办等六部门

关于开展第七届四川省道德模范评选表彰和第八届全国道德模范评选推荐工作的通知

  四川省委宣传部、四川省精神文明建设办公室、四川省军区政治工作局、四川省总工会、共青团四川省委、四川省妇联近日联合印发了《关于开展第七届四川省道德模范评选表彰和第八届全国道德模范评选推荐工作的通知》。全文如下:

  为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大力倡导崇尚道德模范、学习道德模范、关爱道德模范、争当道德模范,弘扬向上向善正能量,树立文明和谐新风尚,根据中央宣传部、中央文明办、全国总工会、共青团中央、全国妇联、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等6部门工作部署,今年将评选表彰第八届全国道德模范。为做好全国道德模范评选推荐工作,根据省文明委年度工作安排,省委宣传部、省文明办、省军区政治工作局、省总工会、团省委、省妇联决定开展第七届四川省道德模范评选表彰活动,并择优推荐第八届全国道德模范四川候选人。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决策部署,紧紧围绕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这条主线,聚焦奋斗“十四五”、奋进新征程,大力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结合决胜全面小康、决战脱贫攻坚、抗击新冠疫情等重大事件,选树一批事迹突出、群众认可、具有鲜明时代特征、典型性示范性强的道德模范,广泛开展道德模范宣传学习活动,引导人们争做崇高道德的践行者、文明风尚的维护者、美好生活的创造者,为夺取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四川新胜利提供强大精神动力和道德支撑,以我省社会主义思想道德建设的新进展新成就庆祝党的百年华诞。

  二、主办单位

  省委宣传部、省文明办、省军区政治工作局、省总工会、团省委、省妇联

  三、奖项设立

  第七届四川省道德模范设立“助人为乐模范”“见义勇为模范”“诚实守信模范”“敬业奉献模范”“孝老爱亲模范”五个类别。每个类别表彰10人左右,共表彰50人。

  四、评选范围

  1.先进事迹发生在四川的干部群众,或先进事迹发生在外地的四川籍干部群众。除已牺牲(或去世)的以外,一般不推荐评选16岁以下的未成年人。

  2.省级以上优秀共产党员、脱贫攻坚先进个人、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先进个人、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时代楷模、中国好人、四川好人、“最美人物”,各行各业选树的重大典型等可优先推荐。

  3.每位候选人只参加一个奖项的评选。往届全国道德模范及提名奖获得者、四川省道德模范不再参评本届四川省道德模范。

  4.从本届四川省道德模范以及往届我省全国道德模范提名奖获得者中,择优推荐参评第八届全国道德模范,每个类别推荐2名,共10人。

  五、评选标准

  1.四川省道德模范总体标准: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建设中事迹突出,具有良好综合道德素质,是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公认的道德标杆、文明道德风尚的示范引领者。

  2.四川省道德模范分类标准

  助人为乐模范:充满爱心、乐善好施,长期主动无私帮助他人,积极参加学雷锋志愿服务和公益事业,赢得群众高度赞誉。

  见义勇为模范:秉持公平正义,弘扬社会正气,关键时刻临危不惧、挺身而出,勇于维护国家、集体利益和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产生较大社会影响。

  诚实守信模范:在经济活动和社会生活中,始终坚持诚信为本、操守为重,以诚待人、以信取人,履约践诺、言行一致,具有较高的社会信誉和良好的守信形象。

  敬业奉献模范:追求崇高职业理想,秉持认真负责的职业态度,甘于无私奉献,勇于创新创造,为我省经济社会发展作出重大贡献,在本行业本领域具有引领示范作用。

  孝老爱亲模范:注重家庭、注重家风、注重家教,孝敬父母、关爱子女、夫妻和睦,家庭关系和谐,在文明家庭建设中走在前列,群众广为颂扬。

  六、推荐名额

  各市(州)每类别推荐的候选人不超过2名,总数不超过10人。省直机关工委、省委教育工委、省国资委、省军区政治工作局、省总工会、团省委、省妇联每类别推荐的候选人不超过1名,总数不超过5人。

  七、组织领导

  1.成立第七届四川省道德模范评选表彰和第八届全国道德模范评选推荐活动组委会(简称“全省活动组委会”),由省委宣传部、省文明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军区政治工作局、省总工会、团省委、省妇联等单位组成。全省活动组委会办公室设在省委宣传部公民思想道德建设处,负责评选推荐表彰活动的日常工作。

  2.设立第七届四川省道德模范和第八届全国道德模范候选人推荐评选委员会(简称“全省活动评委会”)。评委会成员由主办单位、专家学者、新闻工作者、往届四川省道德模范、中国好人代表组成。

  八、推荐程序

  1.发布活动公告,广泛动员推荐。4月中旬,主办单位启动四川省道德模范评选表彰和全国道德模范候选人评选推荐工作,发布公告,公布评选标准和推荐办法,发动广大干部群众和解放军、武警部队官兵参与推荐。各地公布专用的通讯方式,按照属地管理原则,接受社会各界和单位、团体推荐以及本人自荐的候选人。全省活动组委会直接收到的推荐人选,将反馈至其所在地或军队系统参加统一推荐。

  2.遴选推荐人选,征求各方意见。各市(州)、各部门(单位)根据评选标准和有关要求,按照优中选优原则,提出拟推荐四川省道德模范候选人名单。推荐候选人须征求本人所在单位、社区(行政村)、乡镇意见,同时征求当地有关部门意见(党员和公职人员应征求组织人事、纪检监察部门意见,从事经济活动的候选人须征求市场监管、税务、环保等部门意见)。对于征求意见中发现的问题或线索,要组织认真调查核实,确保候选人事迹真实无误。

  3.按时报送材料,确保工作进度。各市(州)、各部门(单位)于4月28日前,将正式推荐报告和第七届四川省道德模范推荐表、汇总表、公众代表汇总表,盖章后一式三份,报送全省活动组委会办公室。各市(州)推荐报告以文明委文件报送。同时,将以上材料,连同候选人简要事迹材料(1000字左右)、详细事迹材料(3000字左右)、1寸免冠彩照(红底),以电子版形式发送全省活动组委会办公室电子邮箱,其中,推荐见义勇为模范须提供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确认的相关证明材料。事迹材料要求真实可靠、表述准确、条理清晰,防止包装夸大、人为拔高。杜绝造假虚报事迹或数据,一经发现,即取消评选资格,并对报送单位予以通报批评。

  九、工作要求

  1.强化组织保障。各地各部门(单位)要把道德模范评选表彰作为为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营造浓厚氛围的重要举措,作为今年精神文明建设的重点工作,作为提升公民道德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的一件大事,摆到重要位置,精心组织实施,发动社会各界踊跃参与,确保各项任务圆满完成。

  2.确保评选质量。评选推荐要严格按照评选条件和规定程序进行,坚持公平、公开、公正原则,切实把好政治关、事迹关、推荐关。要坚持严把标准、优中选优,突出先进性、典型性、示范性、代表性,真正把道德标杆人物推荐上来,确保评选出的道德模范经得起实践和历史的检验。

  3.坚持群众路线。评选推荐重点要面向基层一线干部职工、部队官兵,面向广大社会群众。副厅(局)级(含)以上个人不参加评选,处级干部原则上不超过评选总数的20%。事业单位担任领导职务并具有高级职称的专家可按科研人员对待。

  4.重在学习宣传。要以评选推荐为契机,把道德模范宣传工作和学习活动贯穿各环节,组织各级各类新闻媒体深入宣传道德模范的先进事迹,大力弘扬道德模范的崇高精神,在全社会掀起学习宣传道德模范的热潮。要按照《四川省礼遇帮扶道德模范和身边好人实施办法(试行)》要求,加大对道德模范的礼遇褒扬和关心关爱力度,进一步树立德者受尊、好人好报的鲜明导向。

  全省活动组委会办公室电子邮箱:scgmsxddjs@126.com,通信地址:成都市青羊区商业街16号省委宣传部公民思想道德建设处。

  

中共四川省委宣传部 四川省精神文明建设办公室

四川省军区政治工作局 四川省总工会

共青团四川省委 四川省妇联

2021年4月19日

编辑:杨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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