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提示

城乡公共文化服务改革一体化项目比选公告

2025-07-21 17:36:00 来源:四川文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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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共四川省委宣传部拟采取比选的方式,确定一家机构负责城乡公共文化服务改革一体化项目实施。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城乡公共文化服务改革一体化项目。

  二、比选时间及地点

  2025年7月29日(暂定),中共四川省委宣传部(成都市青羊区商业街16号)。

  三、预算限额

  人民币19.98万元整。

  四、服务内容及要求

  (一)服务内容

  1.开展政策研究。围绕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公共文化服务、支持社会力量参与公共文化服务、加强基层公共文化服务设施建设管理使用,以及公共文化设施社会化运营准入(退出)机制、收费(补偿)标准和资金管理办法等重要规范性文件,协助开展课题研究,提供专题报告。

  2.组织调研论证。围绕成立省级公共文化服务联盟、创新公共文化服务机制、公共文化设施提质增效工程、公共文化浸润工程等重大改革事项,配合开展专题调研和前置论证,形成可行性举措。

  3.提供决策咨询建议。围绕加强总分馆制建设、实施“结对子、种文化”行动、开展公共文化设施所有权和使用权分置改革、深化城乡公共文化融合发展等重点改革内容,协同探索实施路径,提供决策参考。

  (二)服务要求

  1.供应商应向采购人提供专业、合法、高效的服务,并对结果承担法律责任。供应商提交的成果形式上应符合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结果应当真实、完整、准确、合法。

  2.客观公正,遵守相关纪律和职业道德,保证过程相关资料的安全完整。

  3.供应商办理委托事项,与对象单位或者事项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项目档案应全部交还我单位,供应商不得留存。

  4.中选供应商选派工作人员发生的相关劳务纠纷、人身意外和病残等与采购人无关,全部由供应商负责自行解决、自行承担。

  五、比选申请人报名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持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具有承办该项活动的资质。

  (二)具有承办类似项目的经验,具有承担项目需求所必需的资质证件和专业技术能力。

  (三)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六、报名方法

  2025年7月25日17:00前,提交5份纸质比选文件(密封,材料需加盖公章),并将报名回执(加盖公章)发送至邮箱xcbgfc@163.com。比选文件提交地址:成都市青羊区商业街16号省委主楼1110办公室。

  联系人:朱鹏,联系电话:028-63093798,18802803651。

  七、比选申请人需提供材料及编制要求

  (一)公司简介,独立法人资格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等有关经营许可证。

  (二)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三)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比选申请人类似项目业绩一览表(类似服务经验或成功案例及其证明材料),比选申请人本项目管理、技术、服务人员情况表。

  (四)本项目执行方案,包含但不限于报价方案、设计方案、项目工作安排、人员安排等。

  (五)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参选服务商需认真、详细地制定比选文件。比选文件须用A4幅面纸张打印,应编制封面、目录、页码,并用线装或胶装(为永久性、无破坏不可拆分)装订成册,加盖骑缝章或逐页盖章并在封面加盖公章。

  八、比选程序、方法及投诉处理

  (一)比选程序

  1.主持人向评审小组介绍比选项目要求和基本情况,评分原则和标准。

  2.现场开封比选文件,评审小组现场审查比选申请人递交的比选文件,对不符合比选公告要求的由主持人当场宣布为无效文件。

  3.评审成员根据比选申请人比选方案进行独立打分,汇总得分为比选申请人的实际得分,实际得分最高的比选申请人确定为中选人。

  4.评审主持人当场宣布比选结果,评审小组全体成员参加。

  (二)评审方法

  项目评分采取综合评分中标法。

  (三)投诉处理

  比选申请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比选活动不符合程序规定或有违法违规行为影响公正评审的,须在公示结束后3日内以书面形式并加盖单位公章向我部提出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要求和必要证明材料。投诉人不按规定程序和时限提出投诉的,不予受理。我部收到比选申请人书面投诉后,应在5个工作日内向评审领导小组通报相关情况及提出投诉处理意见,并将经评审领导小组审定后意见告知投诉人。如需复评,由我部重新组织评审小组对比选申请人提交的比选材料进行书面复评。复评结果为最终结果。

  本次比选评审采取非见面方式,评审时间由采购人自行确定,评审结果以公示为准。

  附件:比选报名回执

编辑:杨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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