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安排,我单位拟于近期通过公开比选采购四川石窟保护利用调查研究服务。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四川石窟保护利用调查研究项目
二、项目预算
400000元(大写人民币肆拾万元整)
三、供应商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专业技术能力。
(四)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记录良好。
(五)三年内无违法违规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七)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四、服务内容及要求
(一)服务内容
1.开展四川石窟保护利用调查研究。会同省、市石窟寺保护研究机构开展调查研究,系统盘点全省石窟资源禀赋和保护现状,总结提炼四川乡村石窟文化公园(景点、微景观)建设案例,全面呈现全省石窟保护利用的探索创新和实践成效,思考谋划新时代加强四川石窟保护利用的科学路径和努力方向。
2.形成调查研究成果。在充分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推出《四川石窟保护利用蓝皮书》和四川石窟保护利用的资政报告,《四川石窟保护利用蓝皮书》字数不低于10万字,使用高质量图片不少于50幅,规定时间内印制不少于300册,成品尺寸为16开(185mm*260mm),双封面锁线、裸背装,封面和内文使用优质纸张。
3.做好相应宣传展示。结合四川乡村石窟文化公园(景点、微景观)实际建设案例等,以视频、图文等形式对调查研究成果予以适当宣传展示。
(二)其他要求
1.供应商所提交的成品必须是符合国家标准的合格产品。
2.供应商应针对本项目制定详细、可操作的项目实施方案。
3.供应商针对本项目组建项目团队,其中项目经理1名,须具备项目管理能力;项目团队成员应具备较强的文字撰写能力和文化遗产知识储备。
4.供应商应做好本项目的售后服务工作,并制定售后服务措施。
(三)商务要求
1.完成时限:2026年12月31日前。
2.验收标准:参照相关法律法规、成交供应商比选申请文件及合同约定进行验收。
3.付款方式: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
五、评分标准
六、比选申请文件必备内容
比选申请文件资料装订成册,并设置目录和页码,内容应包括:
(一)供应商简介。
(二)服务方案。
(三)项目人员配备及简介。
(四)报价方案。
(五)营业执照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三证合一的仅需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六)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承诺函。
(七)履行合同所必须的专业技术能力证明材料。
(八)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在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九)近5年内类似项目服务经验或成功案例证明材料。
(十)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项目联系人姓名及联系方式。
(十一)供应商承诺书(须承诺对全部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如违反规定,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七、报名方式
请于2026年4月10日17:00前,将纸质比选申请文件(装订成册,每册加盖单位公章及骑缝章,一式六份,装袋密封加盖骑缝章,密封袋上标明单位名称、比选项目名称),提交至省委宣传部1117室,不接受邮寄。逾期或未按照公告要求封装的材料不予接收。
地址:成都市青羊区商业街16号,联系人:周先生,联系电话:028-63093187、18802803213。
八、比选时间
2026年4月14日(暂定)
九、比选地点
中共四川省委宣传部会议室(成都市青羊区商业街16号)
十、其他事项
(一)本项目不收取比选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
(二)经我部资格审查通过的机构,方可纳入比选对象,比选对象不得少于3家。
(三)由我部成立评审工作小组,根据比选申请单位提交的比选申请文件进行综合评定,得分最高者为中选单位。中选结果将在四川文明网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签订合同。
(四)中选单位弃权或无法完成服务的,我部有权依法追究其相关责任,并按照综合评定得分高低依次递补中选单位或重新进行比选。
(五)本公告由中共四川省委宣传部负责解释。
中共四川省委宣传部
2026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