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安排,我单位将于近期通过公开比选采购三星堆-金沙遗址考古研究成果系统性阐释项目服务。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三星堆-金沙遗址考古研究成果系统性阐释项目
二、预算限额
400000元(大写:人民币肆拾万元整)
三、供应商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专业技术能力。
(四)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记录良好。
(五)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无违法违规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七)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不允许分包或转包。
四、服务内容及要求
(一)服务内容
1.开展三星堆-金沙遗址现有考古成果和学术论文研究整理,系统归类梳理三星堆-金沙遗址的聚落形态、城址格局、技术传统、信仰体系,三星堆-金沙遗址的关联性,三星堆-金沙遗址与中原及周边地区文化交流以及在中华文明发展进程中和世界青铜文明、东亚青铜文明中的重要地位等研究结论,有针对性结集形成考古研究成果整理材料,建立考古研究成果数字档案。
2.结合梳理的考古成果和研究结论,撰写一批阐释三星堆-金沙遗址遗产价值的科普文章,动态监测三星堆-金沙遗址价值阐释传播情况。
3.归类梳理三星堆-金沙遗址有关视频资料,结合科普性阐释文章,策划制作“三星堆-金沙遗址科普问答(暂名)”系列视听作品,推出不少于20期科普解读类视听作品,通过通俗易懂的语言生动阐释遗址遗存、出土文物的突出价值。视频每集时长3分钟以内(画质至少为4K,中文配音、中英双语字幕)。
(二)其他要求
1.供应商所提交的成品必须是符合国家标准的合格产品。
2.供应商应针对本项目制定详细、可操作的项目实施方案。
3.供应商应针对本项目组建不少于5人的团队,其中项目经理1名,具备项目管理能力;团队成员应具备较强的文案策划、文字撰写、视频编辑和宣传推广能力。
4.供应商应做好本项目售后服务工作,并制定售后服务措施。
(三)商务要求
1.完成时限:2026年12月31日前。
2.验收标准:参照相关法律法规、成交供应商比选申请文件及合同约定进行验收。
3.付款方式: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
五、评分标准
六、比选申请文件必备内容
比选申请文件资料装订成册,并设置目录和页码,内容应包括:
(一)供应商简介。
(二)服务方案。
(三)项目人员配备及简介。
(四)报价方案。
(五)营业执照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三证合一的仅需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六)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承诺函。
(七)履行合同所必须的专业技术能力证明材料。
(八)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在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九)近5年内类似项目服务经验或成功案例证明材料。
(十)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项目联系人姓名及联系方式。
(十一)供应商承诺书(须承诺对全部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如违反规定,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七、报名方式
请于2026年4月23日17:00前,将纸质比选申请文件(装订成册,每册加盖单位公章及骑缝章,一式六份,装袋密封加盖骑缝章,密封袋上标明单位名称、比选项目名称),提交至省委宣传部1115室,不接受邮寄。逾期或未按照公告要求封装的材料不予接收。
地址:成都市青羊区商业街16号,联系人:乙老师,联系电话:(028)63093293。
八、比选时间
2026年4月24日
九、比选地点
中共四川省委宣传部会议室(成都市青羊区商业街16号)
十、其他事项
(一)本项目不收取比选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
(二)经我部资格审查通过的机构,方可纳入比选对象,比选对象不得少于3家。
(三)由我部成立评审工作小组,根据比选申请单位提交的比选申请文件进行综合评定,得分最高者为中选单位。中选结果将在四川文明网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签订合同。
(四)中选单位弃权或无法完成服务的,我部有权依法追究其相关责任,并按照综合评定得分高低依次递补中选单位或重新进行比选。
(五)本公告由中共四川省委宣传部负责解释。
中共四川省委宣传部
2026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