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公告

“共筑强军梦·同心固国防”主题公益宣传品设计制作项目比选公告

2026-08-03 09:19:00 来源:四川文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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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工作需要,按照相关规定,四川省全民国防教育宣教中心对“共筑强军梦”主题公益宣传品设计制作项目进行公开比选,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共筑强军梦”主题公益宣传品设计制作项目

  服务期限:2026年8月—2027年12月30日

  实施地点:四川省全域

  项目背景:2027年是建军100周年,为运用这一重大时间节点,深化全民国防教育,本项目以“共筑强军梦·同心固国防”为核心主题,依托四川军事工业基础,良好拥军做法,结合红色文化资源和独特地域文化符号,设计开发一套兼具教育性、艺术性、收藏性的公益宣传品,类型为明信片和海报,数量不少于18000套,用于宣传教育、公益推广。

  二、服务内容

  1.策划与视觉设计

  围绕四川军工基础,结合四川红色文化及地域文化符号,完成产品整体策划、视觉识别系统(VI)规范、产品效果图、工艺结构图及打样方案。

  2.开发与制作

  开发明信片1800套,每套不少于4张;制作海报不少于18000套,每套不少于4张。要求设计原创、主题鲜明、安全环保、适合批量生产。需提供从生产、质检、包装到配送的全流程服务。

  3.版权与质量保障

  产品知识产权归采购方所有,提供1年质量售后、补做、退换等服务。

  参选公司须保证参选作品系独立原创,对该作品及其包含的全部视觉元素、文字内容享有完整的著作权或合法授权。相关权属来源清晰、法律状态稳定,无质押、无转让争议,且不涉及对任何第三方在先权益(包括但不限于已有IP形象、字体、摄影作品等)的侵权风险。参选方需承诺,若中选后因知识产权归属或授权瑕疵引发法律纠纷,由其承担全部赔偿责任,并积极配合采购方进行权属证明公示。

  4.供应商在制作过程中对采购人提供的文件资料和各种数据、图片资料应严格保密,防止其内容泄露或扩散。供应商在完成制作工作后,应将各种资料完整返还给采购人,未经采购人书面许可,不得留存原件和复制品等。如因供应商(含其工作人员)的原因导致采购人委托印制内容泄露或扩散,则供应商应该承担违约责任,交付违约金。

  ★三、商务要求

  1.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7年12月30日。

  2.服务地点:四川省。

  3.付款方式:分两次付款,合同签订后支付合同金额的45%,完成验收后支付剩余费用。

  注:付款前,成交供应商须向采购人出具合法有效完整的税票及凭证资料后进行支付结算,付款方式均采用公对公的银行转账,采购人接受转账的开户信息以合同载明的为准。如因成交供应商未按照要求提供合法有效的发票导致逾期付款的,不视为采购人违约,采购人不因此承担任何违约责任,且成交供应商不得因此怠于履行合同义务。

  四、比选时间与地点

  时间:2026年8月10日(星期一)15:00

  地点:成都市青羊区商业街16号

  五、预算限额

  人民币15万元(超预算报价无效)

  六、评审方式和标准

  本项目采取综合评分法,得分最高的为拟中标供应商。

  七、报名条件与办法

  (一)报名条件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法人参与竞价提供营业执照;法人依法设立并领取营业执照的分支机构参与竞价,可提供分支机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且需提供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若由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直接参与竞价,可不提供授权书),并具有良好信誉、相应专业能力与履约保障。

  (二)报名办法

  比选申请人于2026年8月10日12:00前,将加盖公章的报名回执扫描件发送至邮箱:scqmgfjy@163.com。同时将一式6份纸质比选文件(需装订成册,并封装于一个文件袋内,在密封处加盖骑缝章)提交至四川省全民国防教育宣教中心。逾期不予受理。

  地址:成都市青羊区商业后街3号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吴维义(028)63091276、15982759020

  八、比选材料

  1.机构简介及相关人员身份证明材料;

  2.营业执照复印件;

  3.资格承诺函、无违法记录声明;

  4.报价方案;

  5.项目实施方案;

  6.类似业绩;

  7.资质与创新力材料。

  材料须密封并加盖公章。

  九、其他事项

  (一)不收取比选保证金、履约保证金

  (二)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三)中选结果在四川文明网公告栏目公示

  (四)参选单位对本次比选公告、比选过程、比选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后向采购单位(四川省全民国防教育宣教中心)提出书面质疑,逾期不予受理。参选单位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依法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提起投诉。

  (五)若对认为本次比选结果涉嫌违法违纪的,可以联系省委宣传部机关纪委,联系电话(028)63093352。

  (六)项目资金情况:本项目资金为专项经费,预算15万元,报价超预算为无效响应。

  (七)履约及合同要求:中选单位须在结果公示结束无异议后5个工作日内与甲方签订服务合同,严格按照方案履约,逾期未签约视为自动放弃中选资格。

  (八)成果验收:本项目实行完工验收制,甲方依据比选文件、中选方案及国家相关标准开展履约验收,验收不合格不予结算。

  十、比选报名回执

编辑:杨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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