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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长时评] 禁炒“网红儿童”需打好“组合拳”

2021-07-30 11:31:00 来源:四川文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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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前,中央网信办启动“清朗·暑期未成年人网络环境整治”专项行动,针对直播、短视频平台涉未成年人问题,明确禁止16岁以下未成年人出镜直播,严肃查处炒作“网红儿童”行为等。对此,专家表示,禁炒“网红儿童”,需要社会各界通力合作,同时加强执法检查,一起堵住监管漏洞。(据7月29日《工人日报》)

  诚如媒体报道的现象,还不会说话,就得习惯时刻在镜头前被记录吃饭、玩耍的场景;尚在咿呀学语,却要模仿讲出网络流行段子;还在学龄前,就要被安排学习表演各种影视桥段……这些现象在网络中一定程度存在。不少视频账号单条内容动辄收获超10万个点赞。更值得注意的是,一些过度消费“网红儿童”的内容也传递出负能量。

  家长将孩子的形象持续在网络曝光,甚至频繁接受商务合作,并获得流量加持,形成“小网红利益链”,显然弊端多多。最基本来看,对孩子的成长不利,乃至形成错误的价值导向,更有可能因此导致隐私信息泄露。比如,有父母为了吸引眼球,让自家宝宝做起了吃播,孩子一天天变胖,仅3岁体重就已达到7斤,这显然是对孩子身心健康的戕害。

  禁炒“网红儿童”很有必要,但要取得实效,需要打好“组合拳”。一则,堵住监管漏洞。应该看到,目前我国已初步形成了一个有关未成年人网络安全保护的法律体系,要让法律威力充分彰显出来,就需要相关职能部门积极作为,对于违法违规者,必须拿出切实可行的惩治性措施,这也是净化网络空间的必然要求。

  二则,互联网运营商须切实负起责任。据了解,很多萌娃账号都是以孩子父母的身份信息注册、运营,平台无法通过注册身份鉴别,这既给平台和市场的监管增加了难度,更暴露出行业存在的短板。互联网运营商当守法行事,当发现用户发布传播含有危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内容的信息时,应当立即停止传播相关的信息,并采取有效处置措施。

  三则,家长必须增强法律意识。根据最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第17条规定,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不得放任未成年人沉迷网络,接触危害或者可能影响其身心健康的网络信息……对于家长来讲,理应认识到,孩子不是自己挣钱的工具,即便是自家的孩子,父母也不能肆意而为,还要受到法律约束。因此,家长应该对孩子身心健康成长负起责任。

  此外,广大网民也应该积极行动起来。让孩子在镜头前做吃播,导致孩子3岁体重就达70斤;故意给小宝宝喂酒,以此来拍摄其表情以取悦观众……面对这些,网民应该理智对待,坚决抵制,对于涉嫌违法的,不妨及时向平台举报,向有关部门反映,或者报警,网民对违法违规行为说“不”,也有利于形成净化网络空间的强大力量。(杨玉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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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杨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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