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长时评] 教育失当引发人身保护,值得深思
2021-12-16 10:25:00 来源:四川文明网
毛先生系博士毕业,与郑女士婚后育有两子女,儿子7岁,读小学一年级;女儿5岁,读幼儿园。郑女士称,丈夫毛某经常向两子女教授中学、大学的知识,让两孩子学习文言文和高等数学,并要求两子女学习至深夜,其在教育子女学习的过程中经常使用侮辱性字眼进行谩骂,有时甚至出现殴打行为。郑女士遂向法院申请人身保护令。(12月15日《潇湘晨报》)
要求一双还在上小学、幼儿园的儿女学习文言文和高等数学至深夜,还经常进行谩骂、殴打行为,“虎爸”毛先生如此出格的教育方式,实在令人匪夷所思。
未成年人保护法明确规定,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要“依法履行对未成年人的监护职责和抚养义务,禁止对未成年人实施家庭暴力”,“不得对未成年学生和儿童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父母教授孩子知识很正常,但应根据未成年人的年龄和智力发展状况,在尊重未成年人的心理状况和情感需求的基础上,选择合适的教育方式。毛某将孩子视为私有财产,对孩子提出不符合其年龄的严苛要求,且经常体罚小孩,不仅使其身体遭遇伤害,还严重损害了未成年人的人格尊严,侵害了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其行为理当受到法律追究。
据报道,毛某一直未能认识到其教育方式失当的问题,反而认为其管教孩子仅为“家务事”,拒绝接受相关部门、人员的协调,对两个孩子的身心造成了严重影响。因子女的教育问题,亦严重影响了夫妻感情。在他的眼里,“打是疼,骂是爱”“父亲教育儿女天经地义”,殊不知,长期辱骂、贬低孩子是一种精神侵害行为,也属于家庭暴力,虽未造成身体外伤,却严重影响孩子心智的健康发育与家庭和谐,涉嫌违法。
近些年来,像毛某这样的家长并不少见,“鸡娃”已成家长圈的流行病。“不要让孩子输在起跑线上”成为家长不断“鸡娃”的重要诱因。特别是一些高学历的父母往往容易自以为是,将自己的成功经验强加到孩子身上,为了防止孩子在未来的竞争中失败,他们千方百计让孩子多掌握知识,早拥有证书,不断给孩子加码,从书山题海到暴力相加,希望用这种超负荷方式激励孩子,以期在千军万马的竞争中拔得头筹。一些家长津津乐道于暴力教育后的“不俗”成果,完全无视孩子那无法言说的压抑与心酸。实际上,这一做法没有尊重未成年人身心发展规律,没有尊重未成年人的人格尊严,起到了拔苗助长的负面效果。
全方位地保护未成年人,是现代文明国家的义务,家庭内部不是法外之地,父母也应该依法行使监护权,全面关注未成年人的生理、心理、智力发展状况,用正确的思想、方法和行为教育未成年人,而不能对自己的孩子为所欲为、暴力相向。此次法院依法对毛先生的孩子签发人身安全保护令,就是用法律手段对家庭暴力、打骂教育说“不”,将孩子从不合格的监护人手中“解救”出来,是弘扬科学教育观、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维护法律尊严的及时之举。
希望这个教育失当案例引起的人身安全保护令,对毛某这类父母提供一个有力的警示:孩子不是父母的私有财产,不要将自身的愿望强加到孩子身上,无论以何种理由和借口肆意辱骂、殴打孩子,都逾越了法律界限,不仅要受到法律惩处,也损害了家庭亲情,妨碍了孩子的健康成长,所有家长都必须以此为戒。(王丽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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