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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长时评] 挽救“鬼火少年”需要多方发力

2022-01-28 10:58:00 来源:四川文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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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多条南宁“鬼火少年”深夜飙车的视频在网络流传。视频中两名驾驶者未戴头盔,翘起车头,以数十公里的时速冲上某立交桥匝道。记者调查发现,在南宁清厢快速路陈东段,这一现象长期存在并屡禁不绝。南宁交警表示,近期将开展专项整治。(1月25日《南国早报》)

  《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办法》明确:“未满十六周岁的,不得驾驶电动自行车、机动轮椅车。”然而,在两广地区,成群结队驾乘电动车(摩托车)飙车的未成年人并不少见,他们被称为“鬼火少年”。

  不得不说,“鬼火少年”这个名称比较形象,一群未成年人聚集在一起,改装摩托车、聚会、飙车,没钱了就去找父母要或者偷盗,他们不顾交通法规,用危险的方式飞速追逐竞驶,机车巨大的轰鸣声满足了他们自以为是的刺激感、成就感,却给自己、他人和社会造成极大的安全隐患。在当地民间就流传着“鬼火一响,爹妈白养”的说法,曾有媒体报道,2018年12月,广西柳州某县一群“鬼火少年”平安夜飙车,导致一死两伤的悲剧!

  据了解,“鬼火少年”飙车的违法事件并不鲜见,但整治“鬼火少年”存在一定难度。因为未成年人是不完全刑事责任能力人,其深夜飙车未构成危险驾驶罪;再者,根据未成年人的心理特征,处罚又不能过重,只能行政处罚、责令整改、通报校方和家长,责罚手段受限。而且,自恃未成年,“鬼火少年”并不收敛,还与民警玩起“躲猫猫”,致使他们的踪迹日益扩大、日趋危险。

  需要看到,青少年不良行为的形成原因错综复杂,既有先天的原因,也有后天的原因,既有家庭的原因,也有社会的原因,也就是说,既有内因也有外因。无论采用何种干预措施,对存在不良行为倾向的未成年人进行教育干预越早越好,放任自流只能形成破窗效应,导致恶性循环,妨害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与社会安宁稳定。

  故此,挽救“鬼火少年”必须多方联合、共同发力。交管部门除了要对“鬼火少年”聚集点进行专项整治,还要加强平常的巡逻和监控,采取有效手段,尽量让“鬼火少年”无飙车之地;也要向校方和家长通报相关未成年人的名单,督促学校和家长共同监管未成年人;同时,要摸排、取缔非法改装车辆的窝点,恢复改装车辆原状。

  学校要大力开展生命安全教育与交通法规宣传教育,培养学生爱惜生命、敬畏法规的理念,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价值观,远离不良人群、纠正不良习惯。家长则要密切关注孩子的成长状态,要给孩子足够的爱,要切实担负起监护人的责任,积极创造温馨、向上的家庭氛围。(王丽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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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杨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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