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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长时评] 未成年人就该远离直播打赏

2022-05-11 10:49:00 来源:四川文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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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中央文明办、文化和旅游部、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四部门联合发布《关于规范网络直播打赏 加强未成年人保护的意见》。《意见》提出,禁止未成年人参与直播打赏。网站平台应坚持最有利于未成年人的原则,健全完善未成年人保护机制,严格落实实名制要求,禁止为未成年人提供现金充值、“礼物”购买、在线支付等各类打赏服务。(5月9日《中国教育报》)

  中央文明办等四部门联合发布意见,禁止未成年人参与直播打赏,有望从制度层面清理、规范、约束以及整治网络世界见利忘义的歪风邪气,同时也为让未成年人远离无原则逐利乱象、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构筑了一道坚实的法律防护屏障。

  未成年人参与直播打赏实在是有弊无利。首先,未成年人容易受到不良影响。直播与直播打赏终究属于成年人的游戏,鱼龙混杂,良莠并存。虽然有不少主播在直播时遵纪守法、循规蹈矩,守护文明秩序,坚持传播积极、阳光、向上、鼓舞和温暖人心的内容。但我们更要清醒看到,有些主播肆无忌惮,公然违背公序良俗,为了逐利不择手段。比如,有的用语粗俗、举止放浪;有的衣着暴露,言语挑逗;有的利欲熏心,赤裸裸索要礼物,一旦讨要不到就翻脸甚至嘲讽侮辱……此类直播,对未成年人是巨大的精神毒害,会诱使未成年人早熟甚至误入歧途。

  其次,未成年人参与直播打赏,增加家庭经济负担。未成年人参与直播打赏,起初是效仿他人,从向主播赠送小礼物开始,而后会在主播暗示抑或明示下,在“打赏舆论”氛围推波助澜下,自觉不自觉地忘情于打赏之中,打赏频率越来越高,打赏额度越来越大。最后可能是,只要进入直播室,打赏就会成为一种行为习惯,总感觉不向主播打赏就好像没面子似的。未成年人本身经济并未自立独立,消费从来都是向父母要钱。未成年人向网络主播打赏,无疑会给家长增添一笔不必要的经济负担。不能任由未成年人将父母辛苦劳动的成果乃至血汗钱白白“打了水漂儿”。在这方面,父母也有责任及时引导教育子女。我女儿在她大学一年级期间,曾经为喜欢的网络主播打赏上千元。好在女儿坦诚地把这件事告诉了我。我听后没有责怪女儿,只是把她母亲因为工资低、利用周末与假日出门做手工,一天埋头苦干10个小时挣150元钱的故事讲给她听。女儿不好意思地表示:她以后不会再为主播打赏了。

  再次,未成年人参与直播打赏容易分心,严重的会荒废学业。网络直播世界形形色色,有无数的新鲜体验,更有无尽的吸引诱惑。未成年人“三观”尚在发展塑造之中,对世界、生活、社会纷繁现象缺乏理性评判意识与正确识别能力,一旦参与,如果再无人引导,很有可能沉溺其中。这样一来,读书学习的时间精力必然受到牵扯,没有办法保证;如果参与直播打赏发展到迷恋,就会越陷越深,正常的学习与生活最终会被破坏。

  直播不是不可以,但要合法依规、符合公序良俗,达到大众娱乐和情操陶冶并举的效果,否则就应宁缺勿滥。直播打赏也无可厚非,就像现实生活中我们看到新颖、非同凡响、美好的事物,要情不自禁地鼓掌叫好一样,对于网络直播世界的正能量现象,赞扬或打赏也是人之常情。只是,打赏要适度,要有节制,要控制在不影响自己正常生活范围之内。即便直播打赏世界一片海清河晏或者山清水秀,未成年人也不宜参与。“到什么山唱什么歌”,在哪个年龄阶段,就要做哪个年龄阶段适合做的事情、必须做的事情和有能力做的事情。

  社会各界都应以此次《意见》的出台为契机,携手合作,共同为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做出努力。家长要对子女加强教育引导和监护,让孩子自觉远离直播打赏;直播平台和主播都必须加强自律,为营造网络世界的朗朗乾坤做出应有的贡献;有关部门要加大巡查与惩戒力度,依法将那些胆敢以身试法的直播平台或者主播绳之以法,以儆效尤。

  只有远离直播打赏,孩子们的学习与生活才能免受无谓的干扰,未成年人才能肩负起社会与国家未来的希望。(涂启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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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杨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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