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创评论] 让斑马线前的“礼尚往来”成风景
2021-12-20 10:50:00 来源:四川文明网
连日来,记者探访北京市多个路口发现,在长期宣传教育、强化执法下,礼让斑马线的司机越来越多。如果细心观察还会发现,斑马线前鸣笛催促的司机少了,见到车辆等待让行后,许多行人会加快脚步甚至小跑着过街。这些斑马线前的“礼尚往来”温暖着寒冷的冬日,也让礼让慢慢向习惯转变。(12月15日《北京日报》)
斑马线是一种道路交通标志线,也是确保交通安全的保护线,它是规矩的象征,意味着“行走在斑马线上是安全的”,这种安全感需要所有行人和驾驶员共同来维系。那么如何礼让斑马线,就检验着行人、司机的法规意识、安全观念和文明素养。近些年,随着道路交通法规和交通安全知识的宣传和严格执法,人们的城市文明意识明显增强,在斑马线前遵守交通规则、相互礼行避让的人越来越多,这无疑是令人欣喜的现象。
但是,也不是所有的城市和地方都有这种斑马线前“礼尚往来”的良好局面,一些城市交通安全形势并不乐观,行人乱闯乱穿马路、司机乱按喇叭等现象还是很突出。《法治日报》记者前段时间曾在某市一十字路口现场调查,短短50分钟内,仅在这一个路口就有51位行人闯红灯,由此可见,行人乱闯红灯的现象是多么严重。
“红灯停、绿灯行”,这是连幼儿园的小朋友都懂的交通规则,但是许多成年人似乎并不懂,或者说并不把这当回事,否则就不会有那么多行人面对“红灯”毫不畏惧,照走不停、照闯不误。只是这样一来,安全隐患明显上升。
近年来,司法中已将醉驾、盗窃井盖、驾车“碰瓷”等行为定性为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但是,对于横穿马路、闯红灯等行为只规定了民事责任,没有规定对引发重特大交通事故的横穿马路、闯红灯等行为追究刑事责任,这在很大程度上放任了行人、司机道路交通中的违法行为。何况,行人乱闯红灯极易造成特重大伤亡事故,其行为危害了不特定人群的生命安全,符合刑法中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的构成要件。
因此,对于横穿马路、乱闯红灯者就该依据不同性质,依法予以严肃惩处。对于乱闯红灯者,不管是否引发交通事故,都要实施治安处罚,情节轻微者,给予经济处罚,情节较重者,实施治安拘留;对于行人横穿马路、闯红灯被车撞了,无论后果如何,均由行人承担绝大部分责任甚至全部责任;对于行人横穿马路、闯红灯而引发的撞死撞伤他人的重大交通事故,应当追究行人的刑事责任,可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论处,让其锒铛入狱。
就司机来说,也要树立强烈的安全意识和规则观念,坚守礼让行人的基本原则,改正“路怒”的恶习,别拿鸣笛当发泄的工具,别在行人和非机动车面前耍“威风”,只有做到“宁停三分,不抢一秒”,才能确保人车安全、交通畅行。
要让斑马线前的“人车抢行”变为“礼尚往来”,需要机动车驾驶人、行人、骑行人等全体交通参与者共同努力,更需要长期不懈的坚持、久久为功。只有使斑马线前的“礼尚往来”形成风气、成为风景,城市道路交通秩序和安全状况才会越来越好,城市文明水平才能进一步提高。(舒爱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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