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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评论] 共享单车“违规停放、限制使用”可推广

2022-01-28 11:19:00 来源:四川文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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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解决共享单车乱停乱放问题,2月26日,由北京市自行车电动车行业协会牵头,会同美团单车、哈啰单车、青桔单车三家共享单车运营企业,四方共同签署了《北京区域互联网租赁自行车行业规范用户停放行为联合限制性公约(试行)》,对存在多次违规停放共享单车等不文明行为的用户,将实施联合限制措施。(1月27日《北京青年报》)

  共享单车提高了公众的出行效率,是低碳环保健康的出行方式,深受公众喜欢。不过,随着共享单车增多,乱停乱放导致的管理问题日益突出。

  这其中有两个方面的原因,一是市场无序增长导致行业粗放发展,比如固定的借还车地点规划数量不够、位置不合理,需要改进。二是部分用户缺乏公共道德和责任意识,没有按规定把车辆有序停在固定借还点,而是图自己方便随意停放,比如直接停放在公交站、地铁口、绿化带、人行道和草丛中,更有甚者,直接占用机动车停车位,有的用户还把共享单车停进小区,想方设法让这辆车只为自己服务。

  这种乱象背后,实际上是“使用自由”和“游戏规则”之间发生了冲突。一方面,用户拥有高度的使用自由,可以享受低价和共享所带来的便捷,却不受限制;另一方面,游戏规则本身的限制力度不够,对文明素质的约束力偏弱,导致使用失序和文明素养下降。一些用户之所以乱丢乱放共享单车,并非不知此举对城市秩序带来的破坏,而是因为该行为不会承担相应成本,付出相应代价,就放纵内心的恶。

  对于不文明行为要给予相应惩罚,才能让人心存敬畏。共享单车用户使用完后,及时归还到固定借还点,这是一个基本规则要求,也是文明素养的体现。如果用户无视规则而多次乱停乱放,既会增加投放企业的管理难度,又会扰乱市容市貌,与文明城市创建与守护格格不入。在此情况下,对用户采取限制使用的措施,实质上就是将其纳入“黑名单”,此举既符合道德惩戒的题中之义,也符合依法治理的基本原则,既可行也必要。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部委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早就明确,共享单车管理方没有规范管理会受到相应处罚。共享单车投放企业通过制定和执行游戏规则,让用户遵守规则并规范借还行为,避免出现乱停乱放的发生,既是维护自身利益的需要,也是保护公共利益的需要。多次违规停放用户被限制使用,是一种必要惩戒,以此为手段促进文明习惯的养成和文明素养的提升,是包括企业在内的多方主体的共同责任。(唐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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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杨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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