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创

[原创评论] 反广场舞噪音要靠法律而非“神器”

2022-02-15 10:31:00 来源:四川文明网

分享到手机

  日前,网络上一条短视频引发热议,视频中拍摄者说着“开始了哦”,便拿出手电状的“神器”朝不远处广场上正在热舞的阿姨们一按,音响瞬间就“哑了”。阿姨们围着音响调试无果,认为音响坏了,只好陆续离开。“这些跳广场舞的阿姨,我忍了两三年,现在用这个办法才管得住她们。”该视频拍摄者广西南宁市民李先生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说。(2月14日《工人日报》)

  广场舞音响分贝高,几家欢乐几家愁。没时没晌播放、闹哄哄的广场舞音乐让很多人不堪其扰,也一直在引发争议和纠纷。由于跳广场舞的大爷大妈人多势众,法律意识、文明意识、噪声污染防治意识参差不齐,有时候,受广场舞影响的居民与他们交涉比较费劲,不仅得不到令人满意的结果,还可能惹一肚子气。

  “反广场舞神器”的出现,则让“苦广场舞噪音久矣”的人看到了高效反制广场舞噪音的希望——不需要费口舌,不需要报警,不需要等待,不需要生气,只需拿出“神器”悄悄指向广场舞音响,音响顿时“哑火”,舞者也就失去了兴致,纷纷散去。这招看似灵验,实则存有不少问题,也有一定的法律风险。

  其实,广场舞没有原罪,有问题的是广场舞噪音。广场舞是一项有益的健身娱乐活动,参与者众多,拥有深厚的群众基础。另外,“反广场舞神器”发出的信号属于无线电信号的一种。根据《无线电管理条例》,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擅自使用无线电频率。要使用无线电干扰器,应向有关部门报备,否则可能涉嫌违规,使用者可能面临被处罚的风险。

  使用“反广场舞神器”依然属于私力救济的范畴,其效果的稳定性难以保障。或许,在“反广场舞神器”刚进入市场隐秘显威时,跳广场舞的人还没反应过来,还找不到应对之策。当“反广场舞神器”日益被人所熟悉,跳广场舞的人就会知道是哪款“武器”在捣乱,并会采取反制措施,而无论是他们购买防干扰音响,还是加强人为控制防护,都可在一定程度上瓦解“反广场舞神器”的威力。

  用“反广场舞神器”来反广场舞噪音,还不如靠法律。针对广场舞噪音扰民的问题,去年底修订的《噪声污染防治法》第六十四条专门规定:在街道、广场、公园等公共场所组织或者开展娱乐、健身等活动,应当遵守公共场所管理者有关活动区域、时段、音量等规定,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噪声污染;不得违反规定使用音响器材产生过大音量。违反这一规定需承担警告、罚款等法律责任。

  据此,各地公共场所管理者应在充分征集民意的基础上,合理规定广场舞等健身、娱乐活动的区域、时段、音量,还可采取设置噪声自动监测和显示设施等措施加强警示、教育、管理,并联合监管部门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建立快速反应机制,确保监管处置措施到位,让民众一投诉就灵。在此基础上,有关部门加强普法宣传,引导民众知用善用法律渠道,反广场舞噪音就会进入文明模式、理性模式、安全模式。(李英锋)

  声明:本网原创内容转载请注明来源四川文明网

编辑:杨均

文明四川   关注我们

扫二维码手机浏览及分享
关于我们联系我们 信息曝料稿件报送
四川文明网版权所有
蜀ICP备19005180号-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