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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评论] 科技向善,才能避免“剑走偏锋”

2022-03-23 11:10:00 来源:四川文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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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科技伦理治理的意见》,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意见指出,当前,我国科技创新快速发展,面临的科技伦理挑战日益增多,但科技伦理治理仍存在体制机制不健全、制度不完善、领域发展不均衡等问题,已难以适应科技创新发展的现实需要。(3月21日《人民日报》)

  科学技术是一把“双刃剑”,在为人类创造更加美好的生活提供广阔前景的同时,也可能挑战人类的伦理底线,给人类未来笼罩上阴影。科技伦理是开展科学研究、技术开发等科技活动需要遵循的价值理念和行为规范,其问题主要有两种情形,一种是某些科技工作者主观上的研发动机违背人类社会伦理道德;另一种是,科技创新在进一步的科学研究和科技成果利用上,可能产生科技伦理问题。

  当前,我国科技创新快速发展,面临的科技伦理挑战日益增多。近年来,随着在数字技术、生物医学和人工智能等领域的创新与应用,越来越多的人享受到科技进步的红利。随之,科技创新和应用的不确定性也日益凸显,带来了诸多不容忽视的价值冲突与伦理争议。科技伦理治理体系存在政策规范的清晰度不足、领域发展不均衡、科技伦理的宣传不够等,都是问题的造成因素,需要从根本上加快化解。

  科技创新,伦理先行。爱因斯坦说过,“科学是一种强有力的工具,怎样用它,究竟是给人带来幸福还是带来灾难,全取决于人自己,而不取决于工具。”人是科技的发明创造者,用什么样的道德规范和法律规制,将科技创新和应用框定在什么样的边界之内,也仍然在于人本身。因此,从体制、机制、制度上建立一套完善规范的科技伦理治理体系,是科技创新的现实需要,也关系着科技创新的长远发展。

  科技伦理问题并不是孤立存在的,而是与法律、社会等问题联系在一起,需要一揽子措施予以系统破解。中办、国办此次出台的《意见》以伦理规范、法律法规为主要治理工具,对科技伦理治理的基本要求和原则、科技伦理治理的责任主体及体制机制等做出明确规范。治理原则上,提出增进人类福祉、尊重生命权利、坚持公平公正、合理控制风险、保持公开透明五项内容;治理体制上,完善政府科技伦理管理体制、压实创新主体科技伦理管理主体责任、发挥科技类社会团体的作用、引导科技人员自觉遵守科技伦理要求;制度保障上,提出“十四五”期间,重点加强生命科学、医学、人工智能等领域的科技伦理立法研究,及时推动将重要的科技伦理规范上升为国家法律法规等。总括看,治理原则明确,治理工具科学,治理责任具体,治理体制机制健全,在德与法的框架内,为科技伦理治理明确了时间表、路线图和任务书。随着《意见》的落实落地,效果值得期待。

  全球范围看,科技伦理治理都是一项颇具挑战的工作。我国已组建国家科技伦理委员会,科技伦理治理在国家总体科技创新战略与全局性科技治理架构中成为优先考虑的事项。此番《意见》,进一步完善了科技伦理治理体系,着力塑造科技向善的文化理念和保障机制,避免科技“剑走偏锋”。这将有力地推动我国科技治理体系和能力的现代化,加快实现高水平科技自强自立,并为增进人类福祉、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提供有力的科技支撑。(王志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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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杨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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