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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评论] 立法遏制“天价彩礼”值得尝试

2022-04-08 10:36:00 来源:四川文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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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月6日,记者从四川省凉山彝族自治州相关部门获悉,3月31日,四川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凉山彝族自治州移风易俗条例》,其中对遏制“高额彩礼”等陋习作出了明确规定。今年5月1日起,该条例将正式施行。专门将移风易俗工作上升到法规层面,在四川尚属首例。(4月7日《成都商报》)

  多年以来,一些未婚男女苦“天价彩礼”久矣。一些本来甜甜蜜蜜、准备谈婚论嫁的青年男女,最终因“天价彩礼”而劳燕分飞,酿成婚恋悲剧。更多的人,主要是男方,则为了筹集“天价彩礼”而不得不背负沉重的债务包袱,既让男方父母苦不堪言,同时又为婚后小夫妻的矛盾、纠纷埋下重重隐患。

  为了遏制“天价彩礼”,各地想了很多办法,但主要还是宣传、教育和引导,希望通过移风易俗的力量,来尽最大限度降低“天价彩礼”所引发的负面后果。而像四川省凉山州这样,通过地方立法的方式来遏制和整顿“天价彩礼”现象,把移风易俗工作上升到法规的层面,还比较少见。

  在从当地实际情况出发,同时也充分听取当地民众意见和建议的基础上,《凉山彝族自治州移风易俗条例》即将正式颁布实施。按照《条例》的规定,婚嫁彩礼、礼金、礼品限于人情礼节性,国家公职人员按有关规定执行;自觉抵制高额彩礼、奢侈婚礼;抵制大操大办、铺张浪费、攀比摆阔、低俗婚闹等不良风气;支持、鼓励村(居)民委员会、社区组织提供婚恋服务,宣传引导抵制高额彩礼、奢华婚礼。

  《条例》还明确指出,操办婚事,按照传统习俗确需给付或者收受婚嫁彩礼、礼金,彩礼的标准和礼金的种类、标准应当遵守村规民约(居民公约)等相关规定。自觉抵制下列行为:索要高额彩礼、礼金或者利用彩礼、礼金干涉婚姻自由;给付或者收受超标准彩礼、礼金;退(毁)婚高价赔偿;以婚嫁损害他人合法权益;利用婚嫁敛财;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敛财行为。

  《条例》的颁布实施,首先告诉当地百姓群众,“天价彩礼”已经不仅仅是风俗范畴的事情,同时还是法律要管的事情,这无形之中,对当地民众就会起到更好的宣传和引导效果,让他们在思想认识上,意识到索取“天价彩礼”,是违反法律规定,同时也是法律明确禁止的事情。而对于被索取“天价彩礼”的一方,在拒绝女方的要求,或者是就彩礼问题和女方进行协商、谈判的时候,也就有了更多底气。

  《条例》属于法律法规的范畴,自然要体现其强制性的一面。按照《条例》规定,彩礼的标准和礼金的种类、标准应当遵守村规民约(居民公约)等相关规定。这意味着,如果有谁家嫁女娶亲过程中的彩礼金额,超过了村规民约(居民公约),则除了会降低社会各界对当事人和当事家庭的社会评价,同时还可能面临各种形式的惩戒和处罚。这也是一种规范、引导和遏制。

  不管怎么说,以地方立法来遏制“天价彩礼”,是值得肯定的,也是值得其他地方探索和尝试的。(苑广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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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张文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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