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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评论]“采挖野生兰花被立案”的警示

2022-04-13 11:04:00 来源:四川文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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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安徽省歙县公安机关侦破2起危害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案件,方某、程某未经批准,非法采挖野生兰花,被公安机关立案侦查。这也是安徽省公安机关侦办非法采挖野生兰花的首起案件。(4月12日中国新闻网)

  2021年9月7日,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农业农村部正式发布新版《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名录》,将除兔耳兰外的所有野生兰花列为国家一级或二级重点保护野生植物,受法律保护。这意味着,擅自采集、采挖、移植或非法出售、收购野生兰花,一经查获,都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我国刑法明确规定,非法采伐、毁坏珍贵树木或者国家重点保护的其他植物的,非法收购、运输、加工、出售珍贵树木或者国家重点保护的其他植物及其制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这就是说,上述非法采挖野生兰花者,一经查实,就将尝到法律苦果。

  其实,在《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名录》不断调整更新的情况下,很多野生植物都受到法律的保护,随意采挖、出售野生植物,很可能违法犯罪。以往,因大肆采挖、滥挖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受到法律制裁的不乏其人。他们中有的确系法盲,直到被警方抓获还不知为何;有的则受利益驱使,寄希望盗挖、销售野生植物“发家致富”。

  兰花是中国十大名花之一,一些野生兰花品种更是堪称“植物界大熊猫”。但长期以来,野生兰花的保护没有得到应有重视,高价炒作、大肆盗挖,让野生兰花特别是一些珍稀的野生兰花濒临灭绝。将除兔耳兰以外的所有野生兰花纳入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行列,对野生兰花的乱采行为追究刑事责任,体现了国家维护生态安全的坚定决心。

  自除兔耳兰外的所有野生兰花列入《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名录》以来,一些地方陆续查获了采集、采挖、出售、收购野生兰花的违法行为,有的被警方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有的被刑拘甚至被判刑。如果说,此前不知道采挖野生兰花会触犯刑律,那么,这一个个现实的案例,就是一次又一次生动的警示教育:野生兰花虽香,但不可以乱采。

  但愿“采挖野生兰花被立案侦查”,能警醒更多人树立起对野生植物的敬畏,对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的尊重,对某些行为危害性和严重性有更加充分的认识。有关部门和社会各方也应积极行动起来,广泛宣传野生植物保护的法律法规,增强保护生物多样性、维护生态安全的法治观念,让“爱兰惜兰”意识更加深入人心,杜绝随意破坏野生植物的行为。(付彪)

  声明:本网原创内容转载请注明来源四川文明网

编辑:杨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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