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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评论] 行人横穿马路被处罚的警示意义

2022-04-27 10:44:00 来源:四川文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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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月12日,四川省成都市一男子横穿三环路引四车相撞,事发后男子脱掉外套,逃离现场。案侦民警通过沿途走访和调查,最终在其居住地将其挡获。近日,该男子因实施扰乱其他公共场所秩序的违法行为,被处以拘留五日的行政处罚。(4月24日红星新闻)

  现实生活中,绝大部分人会潜意识地认为,道路通行过程中,电动车、自行车、行人等相对于机动车来说都是弱者。发生交通事故后,相关部门会或多或少地偏向于所谓的弱者,从而让机动车辆尤其是购置保险的机动车辆多承担一些责任。而且,行人有闯红灯、横穿马路等行为的,往往也不会受到处罚,基本上无需承担什么责任。但成都这起案件的处理结果,无疑给那些自恃弱者而刻意违反规定的行为敲响了警钟,即规则之下无强弱之分,只有遵守规则才能有效维护自身权益。

  遵守交通规则、不闯红灯、不酒后驾驶,已经成为很多出行者耳熟能详的常识。行人或非机动车辆闯红灯可能面临罚款,机动车辆闯红灯不仅面临罚款,还可能面临扣分等处罚,而饮酒驾驶、醉酒驾驶更面临着行政拘留、刑事制裁的严重后果。但遗憾的是,现实生活中,由于对行人、非机动车辆违反交通规则的处罚力度较弱,以致于一些人不以为然,或者心存侥幸,并未将这些规则放在心上。如一些人因闯红灯,驾驶电动车载人被查处后,不仅毫无愧疚,反而胡搅蛮缠,认为是执法人员故意刁难。

  实践中,为治理“中国式过马路”这一陋习,相关部门可谓使出了浑身解数。有的地方设立“斑马线智能护栏”,或民警手拉手的“开关式”过马路,或“黄金绳”式过马路,但收效并不显著。归根结底,还在于过轻的处罚难以触痛违规者。而且,受传统思维影响,很多人潜意识地认为,当处于弱势地位的行人或非机动车辆与机动车辆发生碰撞后,执法部门往往会作出有利于弱者的责任划分,进而愈发有恃无恐,根本不把交通规则当成回事。

  而成都这起对横穿马路行为的处罚,纠正了很多人的错误认识。即哪怕是电动车、行人等“弱者”,只要有闯红灯、横穿马路等严重违规行为,都可能受到相应处罚。而且,这只是行政处罚责任,要是其横穿马路行为导致其他车辆相撞并产生损失的,这些所谓的“弱者”也将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如果造成人员伤亡等更为严重后果的话,横穿马路者还可能承担交通肇事罪乃至过失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的刑事责任。假使这些“弱者”自身受到伤害的话,则应按照过错大小自行承担损失,且有可能自行承担损失。

  行人横穿马路被处罚,无疑是对“中国式过马路”和“谁弱谁有理”的当头棒喝,且其警示意义不同寻常,重申了现代社会的一个常识,即规则保护所有人,无论是强者还是弱者,只有遵守规则才能受到保护。规则面前没有特权也没有弱者,谁破坏规则谁就应承担责任,弱者不再是违规行为的“护身符”,弱势群体同样应承担违反规则的后果。交通出行参与者必须树立对规则的敬畏才能最大限度保护自己。同样,任何人在参与社会活动和经济活动时都应遵守规则,不“闯规则的红灯”,既不恃强凌弱,也不“以弱逞强”、“以弱违规”,方能降低法律风险。(史洪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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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杨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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