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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门口”的工业遗产,管理有新规

2026-08-21 来源:四川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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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全省已梳理形成工业遗产资源200余处,其中工业类博物馆44处、工业企业主题4A级景区20个

  共认定六批次41个省级工业遗产项目,22个项目获评国家级工业遗产,获评总量位居全国第一

  8月19日,记者从省经济和信息化厅获悉,近日,《四川省工业遗产管理办法》(下称《管理办法》)正式印发,全省工业遗产认定、保护管理、利用发展、监督管理等工作的“路线图”迎来焕新升级。《管理办法》自9月20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

  工业遗产是工业文化的重要载体。近年来,四川不断推进工业遗产保护利用工作,目前全省已梳理形成工业遗产资源200余处,其中工业类博物馆44处、工业企业主题4A级景区20个。此外,共认定六批次41个省级工业遗产项目,22个项目获评国家级工业遗产,获评总量位居全国第一。

  2021年,旧版《四川省工业遗产管理办法》印发,有效期已于今年6月届满。《管理办法》提出一系列新举措。比如,增加了鼓励和支持三线建设地区、革命老区等通过多种方式系统性参与四川省工业遗产保护利用,工业遗产利用应注重生态保护、整体保护、周边保护,与自然人文和谐共生。鼓励利用四川省工业遗产相关资源,打造工业文化研学实践基地、高校思政课实践教学基地,开展工业科普教育,培养科学兴趣。

  省经济和信息化厅新兴产业处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四川还将加强工业遗产资源调查,建立分级分类的工业遗产资源数据库,明确资源特色、历史文化价值、开发现状与潜力。同时,提高工业遗产保护水平,加强工业遗产价值挖掘、研究和阐释,提炼工匠精神、企业家精神等,让工业遗产不断焕发生机与活力。(四川日报全媒体记者 文露敏)

编辑:施华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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