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文明网凉山讯(凉山州文明办)《凉山彝族自治州移风易俗条例》于5月1日正式颁布实施,条例共5章,50条。这是凉山州德治与法治相结合的一项创新性举措,是依法治州的具体表现。《条例》的颁布实施,为推进全州移风易俗工作提供了法律遵循。
凉山州委宣传部、凉山州精神文明建设办公室全方位推动《凉山彝族自治州移风易俗条例》在全州各地的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让文明之花落地生根,让移风易俗蔚然成风。
提高思想认识
履行《条例》赋予职责
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将《条例》贯彻落实作为全州精神文明建设的重点工作,认真履行自身职责,加强与州级相关部门的协调配合,强化对各县(市)的指导督促,全力推动移风易俗的深入开展。
整合宣传资源
深化《条例》学习宣传
发挥党员干部示范作用。将《条例》纳入各级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引导各级领导干部和党员干部带头学习具体规定,带头践行具体要求,并做好《条例》的宣传工作,切实发挥领导干部和党员干部的示范带动作用,推动全社会的学习宣传活动深入开展。
发挥主流媒体引领作用。依托州、县(市)两级党报党刊、电视台、广播台等传统媒体,策划推出专题专栏,宣传《条例》颁布实施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解读宣传具体内容,刊播正面典型事迹和反面典型案例,切实发挥主流媒体的宣传引导和舆论监督作用,在全州掀起学习宣传热潮,营造学习宣传的浓厚氛围。
发挥新兴媒体独特优势。依托县(市)融媒体中心,充分整合党政机关和职能部门的微信、微博、微视和移动客户端(APP),有效利用州县两级门户网站,及时推送学习宣传《条例》的信息内容,组织自媒体网红以转载或制作视频方式宣传《条例》,切实发挥“三微一网一端”传播速度快、易于年青人接受的优势,不断提高学习宣传活动的时效性和影响力。
发挥社会宣传覆盖作用。充分利用广播村村响、流动宣传车、户外LED屏、村务公开栏、农民夜校、党建教育等平台,广泛宣传《条例》的具体要求,基层组织和群众性自治组织,以主题宣讲、入户宣传、发放宣传资料等多种方式,推动《条例》的宣传工作深入到千家万户,不断提高学习宣传活动的覆盖面。
注重活动开展
推动《条例》贯彻落实
组织开展主题实践活动。依托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所、站),围绕《条例》的具体要求,组织开展知识竞赛、文明评比、家风巡讲巡展、文明聚餐等群众易于参加的主题实践活动,引导群众参与到活动中来,在参与中进行学习,在参与中进行实践,在参与中革除陈规陋习,促进文明新风的形成。
组织开展典型选树活动。将贯彻落实《条例》作为文明单位、文明村镇、文明校园、文明家庭等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和移风易俗先进典型推荐评选的重要内容,选树宣传一批先进典型,发挥先进典型示范引领作用,带动移风易俗活动的深入开展。
组织开展文艺宣传活动。组织各级各类文艺志愿者,以《条例》的具体要求为主要内容,创作编排文艺精品,并通过基层巡演方式,让群众了解哪些行为是禁止做的,哪些行为是倡导做的,切实发挥文艺活动的潜移默化教育功能,使贯彻落实《条例》成为群众的行为自觉。
编辑:张文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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